邦基科技(603151)
搜索文档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0:16
信息披露主体与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含公司及其董事、高管、持股 5%以上股东等[3] - 应及时依法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信息,确保投资者平等获取[6] - 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但要遵守公平等原则[7] 信息披露渠道与文件要求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8] - 发行新股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发行前需公告[10] - 董事、高管要对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首次公开发行与重要事项处理 -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需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预先披露[11] - 证券发行核准后至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应说明并修改或补充公告[11] 定期报告相关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季度报告[14]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4] - 年度报告 4 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 2 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 1 个月内披露[16] 业绩预告相关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六种情形之一,应在 1 个月内预告[19]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三种情形之一,应在 15 日内预告[19] - 满足特定条件可免披露业绩预告[19] 定期报告审核与异议处理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8] - 董事和高管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等或有异议,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19]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应披露[22] -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并配合披露[23] 其他披露情形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20] - 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4] - 应在特定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4] 信息披露工作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最终负责人[28] - 董事、高管接受采访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28] - 董事、高管需保证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8] 股东相关义务 - 持股 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1] - 接受委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1]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董事、高管知晓重大事件当天应告知董事会秘书等[34] - 各部门及子公司指定专人当天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34]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组织年度财务报告审计[36] - 证券管理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 10 年[43] 报告编制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由各部门提供资料,经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8]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不同形式披露有不同流程[38] 信息更正与补充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应及时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39]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等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将受处分[46] - 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报告违规,可建议处罚责任人[47] - 聘请的顾问等泄漏未披露信息,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47]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将追究经办人和责任人责任[48] 可持续发展报告 -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50]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0:16
中小投资者定义 - 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外的投资者[2] 股东会计票规则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计票[4][5] - 单独登记信息、单列出席、推举代表计票监票[7] 投票方式 - 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中小投资者任选,重复以首次为准[7] 信息披露 - 通知载明单独计票事项等,决议公告列明相关情况[10] - 法律意见书包含见证律师对单独计票意见[10] 办法生效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自审议通过生效[12]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0:16
资金占用管理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4] - 公司应防止关联方占用资金并建立内控[6] 资金往来规定 - 关联交易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占用[6] -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多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6] 资金清偿原则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抵偿[7] 责任人与审议 - 董事长是防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0]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0] 制度施行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修改也需股东会通过[16]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0:16
对外投资形式 - 对外投资包括设立实体、股权交易、股票债券投资等多种形式[2][4][5] 审批标准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6种标准之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5]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6种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告[6][7] 财务指标计算 - 购买或出售股权按股权变动比例计算财务指标[7] 短期投资流程 - 短期投资由投资管理部门预选、财务提供资金状况表,审批后实施[11] - 短期投资财务需及时入账并处理账务,证券投资有联合控制制度[11] 长期投资流程 - 长期投资由评估小组调研论证,评审小组评审后按权限审批[13][14] - 长期投资应签合同协议,资金投入需办理手续,实物资产要评估[23][24] 投资管理 - 投资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监督控制项目,可调整预算[15][27] - 各部门按职责对投资项目监督,证券事务部健全档案管理[15][2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遇不可抗力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7]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悖于战略、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7] 人员派出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19]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应派出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19] 财务核算与检查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进行完整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1] - 公司内审部每年度末对长、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21] - 公司内审部每年度末对子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检查[21] - 公司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制度[21] 责任承担与制度生效 - 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对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2]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0:1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7][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2] 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有委托要求[15] - 审议关联交易时委托有限制,一名董事不超两名委托[17] 会议方式与决议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18]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特定事项有额外要求[24] - 董事回避表决有会议举行和决议通过规则[26]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审议[29] - 部分董事认为有问题可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30] 会议记录与决议保存 - 会议记录含多内容,相关人员签名保存[33] - 会议决议书面记载,出席董事签名[34] - 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5] 决议公告与落实 - 董事会秘书办理决议公告,决议披露前保密[3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37]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8]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0:1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报告[5]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需报告[6] 关联交易报告要求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提前报告[7] - 关联交易需就具体事项等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书面报告[8] 诉讼及风险事项报告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需报告[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9] 需关注情况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关注[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0] 重大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信息[11] 报告原则与主体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2] 报告流程与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3]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依规处理[1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持续关注所报告信息进展并履行持续报告义务[9] - 公司董事等应督促其他信息报告义务人履行职责[14] 信息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有权对公司重大信息进行询问和调查[11] - 证券事务部应建立重大信息管理日志[12] - 公司各部门等对外披露重大信息需报证券事务部审查[15]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严格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7] 违规处理 - 信息报告义务人违规将被追究责任[17]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0:16
担保范围与对象 - 公司可对业务互保等单位、子公司等提供担保[6] - 申请担保人需具备资信条件[6] 担保审查与审批 - 财务部门审查担保对象,申请人提供资料[8] - 独立董事对部分担保事项发表意见[9] - 多种情形下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1][12] 担保管理与监督 - 专人保存管理担保合同并定期核对[18] - 督促被担保人还款,关注其财务状况[18] 风险应对与处理 - 被担保人违约及时补救,展期重新审批[20] - 特定情况报请董事会终止协议或合同[20] 责任承担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3] - 责任人违规担责,怠于履职受处罚[23][24]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0:16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1]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4] - 暂缓、豁免需信息未泄漏等条件[5] 流程与责任 - 拟披露信息知情人等有保密义务[7] - 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归档[7]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8] 特殊情况处理 - 特定情形下及时披露已办理信息[8]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0] - 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1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2]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15 10:16
董事离职披露与补选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5] - 董事辞职公司需60日内完成补选[5]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董事离职手续 - 董事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追责与股份限制 - 离职董事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0]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1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
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0:16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 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 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 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都应做好内 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