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基科技(603151) -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报告[5]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需报告[6] 关联交易报告要求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提前报告[7] - 关联交易需就具体事项等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书面报告[8] 诉讼及风险事项报告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需报告[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9] 需关注情况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关注[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0] 重大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信息[11] 报告原则与主体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2] 报告流程与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3]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依规处理[1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持续关注所报告信息进展并履行持续报告义务[9] - 公司董事等应督促其他信息报告义务人履行职责[14] 信息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有权对公司重大信息进行询问和调查[11] - 证券事务部应建立重大信息管理日志[12] - 公司各部门等对外披露重大信息需报证券事务部审查[15]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严格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7] 违规处理 - 信息报告义务人违规将被追究责任[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