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60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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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12-03 09:46
会议通知与提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一致同意可免通知期限[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会议举行与决策 - 会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处理[4] 会议记录与意见 - 记录讨论事项五类情况,至少保存十年[5][7] -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保留等类型意见[7] 公司支持与细则生效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并承担费用[7]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7]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3 09:46
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审计监察部专职审计人员应不少于三人[7] 工作汇报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每一年度结束后审计监察部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申诉[14] - 审计委员会接到申诉后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4] 档案归档 - 审计监察部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进行审计档案归档[15] 事项检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检查一次[18]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2] 资金置换 - 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事项时需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22]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6] 专项审计 - 审计监察部负责在重要的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9] - 审计监察部负责在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20] - 审计监察部负责在重要的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20] - 审计监察部负责在重要的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21] 业绩快报审计 - 审计监察部负责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3] 制度审查 - 审计监察部负责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23] 内控评价实施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审计监察部负责[26]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12-03 09:46
交易决策权限 - 总裁可决定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等低比例或低金额交易事项[5] - 总裁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占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6] 总裁办公会议 -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开临时会议[11] - 议题会前2天申报,重要材料提前3天送达[11][15][16] - 议程及出席范围审定后,会前2天通知出席人员[11]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15] - 副总裁协助总裁,可提议召开会议[15][25] - 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拟定制度和机构设置方案[15] - 总裁提名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报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16] - 具体职责按细则和章程规定[17] 细则相关 - 细则依国家规定执行,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19]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文档时间 - 文档时间为2025年12月[20]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09: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董事长[4]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董事会权限 - 可依年度股东会授权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审议交易事项权限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1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7] - 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8] -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9] - 批准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单笔或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融资等事项[10] 履职与召集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并提议案[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20] 会议通知与变更 - 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全体董事,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20]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22] - 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23] 会议召开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参会[25] - 非现场会议以多种方式计算出席董事人数[27]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28] - 表决票保存至少十年[29] 决议相关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2] - 审议通过提案须过半数董事同意,特殊规定从其规定[30][31]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决议应含会议通知等内容[31] - 利润分配等事项决议,先依审计草案,再依正式报告[31] 其他 - 董事会秘书记录会议[3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通报[40] - 规则在国家法律等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修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42][51]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2-03 09:4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责任 - 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4] - 对公司违法负责的应用股权及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4] - 遵守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占用资金等[5] 公司运营独立性 - 不得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完整性[6][7] - 维护公司机构、业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8][9] 信息披露与交易要求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及时告知并配合披露[12] - 配合信息披露问询、调查及查证工作[12] - 转让控制权保证交易公允,归还违规占用资金[18] 股东权益保护 - 提案考虑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21] - 配合保护其他股东提案权、表决权[21] - 对高履约风险承诺事项提供担保[21] 规范适用与生效 - 适用于恒银金融2025年12月[24]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3]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2-03 09:46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2][5] - 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以多种方式提供资金[5] 监督检查 - 计划财务部和审计监察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5] - 董事会等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资金占用事项并报告[8] - 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专项审计[10] 担保与支付 - 对关联方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5] - 与关联方支付需审查决策程序,及时结清余额[7] 违规处理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9] - 资金占用可司法冻结股份、“红利抵债”等偿还[9] - 以资抵债资产须评估定价,经股东会批准[10]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03 09:46
舆情工作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 运营管理部和董办负责舆情信息采集[5] 舆情处理流程 - 一般舆情董秘和董办甄别研判后报备处置[7] - 重大舆情工作组召集会议决策部署控制传播[7] 信息保密与追责 - 公司内部对未公开舆情信息保密,违规受处分[10] - 擅自披露或媒体造假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10]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2025-12-03 09:46
问责情形 - 董事每年减持超所持股票25%应问责[10] - 业绩预告修正两次以上或盈亏方向相反应问责[8] - 公司受证监会处罚等情形应问责[14][12] - 信息披露差错应问责[5] - 公司未独立致利益受损应问责[7] - 虚构财务信息应问责[8] - 董事减持违反承诺应问责[9] - 不执行决议应问责[11] 问责机制 - 问责形式含限期纠正等,附带经济问责[14] - 设问责委员会,董事长任主任[19] - 发现问题5日内启动问责并提建议[19] 相关权利义务 - 可举报问责对象履职情况[19] - 被问责人应配合调查[19] - 保证被问责人申辩权[20] - 问责对象可申请复核[21] - 违法违规移交行政司法机关[21] - 董事会等对问责决定有异议可提请审议[21] 制度说明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等[24] - 制度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5]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3 09:46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7]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4]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5]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6]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7]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18] - 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需先提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1] - 关联董事回避和表决有主动申请、主持人提醒等程序,出现争议由董事会确认[21] - 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股东有权申请其回避[22] - 会议主持人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3] - 出现关联股东争议时由会议主持人审查,律师判断[23]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扣除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23] 免审议披露情况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义务的交易可免关联审议披露[23]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担保可免审议披露[23]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可免审议披露[23] - 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可免审议披露[23] 其他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5]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6]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12-03 09:4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审批与登记 - 公司决定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由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十年[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11] 责任与惩戒 - 公司确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戒未及时披露人员[12] 审批表情况 - 恒银金融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审批表[22] - 审批表有暂缓、豁免披露选项[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