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恒银科技恒银科技(SH:603106)2025-12-03 09:46

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审计监察部专职审计人员应不少于三人[7] 工作汇报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每一年度结束后审计监察部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申诉[14] - 审计委员会接到申诉后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4] 档案归档 - 审计监察部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进行审计档案归档[15] 事项检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检查一次[18]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2] 资金置换 - 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事项时需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22]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6] 专项审计 - 审计监察部负责在重要的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9] - 审计监察部负责在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20] - 审计监察部负责在重要的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20] - 审计监察部负责在重要的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21] 业绩快报审计 - 审计监察部负责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3] 制度审查 - 审计监察部负责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23] 内控评价实施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审计监察部负责[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