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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通(60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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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通(60306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1:01
投资审议 - 6种情形对外投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涉及资产总额占比等[10][11] - 3种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涉及保证金等[12] - 6种情形对外投资事项需董事会审议,涉及资产总额占比等[14]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3][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重大投资项目分析监督[19]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收集等工作[19] 投资流程 - 项目初审通过后总经理按权限逐级上报[21]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监督[21] 投资处置 - 对外投资收回、转让、核销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23] - 核销需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证明文件[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金海通(60306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1:01
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提供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3] - 上市公司“财务资助”交易有审议和披露要求,特定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额外要求[5] 资助流程与管理 - 提供资助前,财务部做风险调查,审计部审核[8] - 审批通过后,证券事务部披露,财务部经办并签协议[8] - 财务部跟踪监督,审计部审计并报告[8] 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 - 资助事项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0] - 违规资助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3]
金海通(60306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1:01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应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3] - 自筹支付募投困难费用,6个月内可置换[15] 现金管理 - 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到期收回公告后可再开展[16]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单次不超12个月[19]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21]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超10%,股东会审议[21] 检查与核查 - 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30] - 董事会半年核查进展,编报披露,年度审计请会计师鉴证[30][31] - 保荐人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调查一次[31] -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 募投项目变更 -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董事会决议[25] - 变更项目需公告原项目、原因、新项目情况[22] - 转让或置换项目需公告原因、已用资金、完工程度[2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7] - 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37] - 董事会解释制度,可修改报股东会批准[37]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8]
金海通(6030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1: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 管理职责与负责人 - 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6] 沟通内容与制度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九项[10]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制度,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10] 沟通渠道与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畅通[13]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3]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股东会与说明会 - 在股东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并广泛征询意见,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7] - 符合特定情形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原则上在非交易时段召开[18]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20] 其他要求 - 年度业绩说明会特定指数样本公司需说明市值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长期破净公司需说明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20]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20]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并答复问题[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7] - 证券事务部负责相关活动和日常事务[28]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29]
金海通(6030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1:01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度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7][8]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9] 会议通知要求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需会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4] 会议出席与表决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委托出席一人不超两名[17][21]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书面方式,决议需超半数赞成[28][30]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4]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不再审议,可暂缓表决[36][3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相关人员签名,秘书可安排纪要[40][41] - 董事签字确认,秘书办理公告,董事长督促落实[42][43][44]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46]
金海通(603061) - 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1:01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董事会可审议[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等情况董事会可审议[13] 特殊交易 - 受赠现金资产等不涉及对价支付的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且仅达特定标准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期货和衍生品投资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除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衍生品交易事项外,其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对外事项 - 对外担保按《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执行[19] - 对外投资按《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执行[20]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提交股东会批准[21] - 单笔财务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委托理财按《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执行[24] 其他 - 关联交易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15] - 未达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按《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审批[14]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制度实施[25]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7]
金海通(60306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1:01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担保除外)需报告[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需报告[13] 诉讼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4] 信息报告义务与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并配合披露[22] - 各部门及所属子公司触及特定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信息[27] - 重大事项涉及签署意向书等及时报告进展[28] - 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当日报告并2天内提交书面文件[28]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重大信息,需披露时组织编制公告文稿[29] 制度相关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32]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2]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32] - 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规由其担责[3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
金海通(603061)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1:01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第一章 总则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股份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董事会 ……………………………………………………………………………………………………………………………………………………………………………………………………………………………………………………………… 34 | | 第三节 独立重事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 筑之音 名权细乃甘仙宣如您四人员 A A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 ...
金海通(6030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1:01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金海 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 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 ...
金海通(6030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1 11:01
董事和高管辞职 - 辞职需书面报告,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4][5] 职务解除 - 8种情形公司依法解除职务[5]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任高管,决议作出生效[6] 赔偿与手续 - 无理由任期前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7] - 离职5日办妥移交手续[9] 承诺与审查 - 未履行承诺需书面说明[10] - 必要时进行离任审查[10] 股份转让 - 任职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 违规造成损失公司有权索赔[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