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国银行(601988)
icon
搜索文档
视频丨中国银行将为科技型企业提供60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
央视新闻· 2025-12-24 23:08
中国银行日前宣布,针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需求,将配置600亿元专项资金池,包括100亿元股权投资资 金和500亿元信贷资金,首期在北京、上海、江苏、深圳、杭州五地试点,培育不少于100家具有关键核 心技术的优质企业。 中国银行的资金支持将覆盖股权、贷款、投行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并适配企业的经营节奏,支持企业 从"小"到"大"全生命成长周期。 据了解,今年以来,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都推出了专门的金融服务方案,加 大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 ...
国泰上证科创板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新浪财经· 2025-12-24 18:49
基金产品概况 - 基金名称为国泰上证科创板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200GT”,扩位简称“科创200ETF国泰”,认购代码为589223,证券代码为589220 [15][16] - 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16][17][18]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19] - 基金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20] 募集安排与规模控制 - 基金募集期为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3日 [2][25] - 募集期内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 [2][25][38] - 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折合20亿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2] - 若募集期内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20亿份,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控制规模 [2] -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公式为:(20亿份 - 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 末日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 [2] 认购方式与规定 - 网上现金认购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网下现金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 [4][24] - 投资者认购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4][40] -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4][29] -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单笔认购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4][35] - 在募集规模上限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5][39] 认购费用与资金处理 - 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以公告表格为准 [27] -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27][54] - 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27][54] - 举例:通过发售代理机构网上认购1,000份,假设佣金比率0.80%,则认购佣金为8.00元,需准备认购金额1,008.00元 [28] - 举例: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下认购100,000份,假设认购费率0.80%,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82元,则需准备资金100,800.00元,最终可得100,010份基金份额 [33] 基金备案与合同生效条件 - 基金自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需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方可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6][56] - 达到备案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26][56] - 若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需在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7][57] 发售相关机构 - 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5日,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 [58]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 - 发售协调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59] - 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59] -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61] - 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新浪财经· 2025-12-24 18:4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行发行不超过 4,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本工具的议案。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本行于2025年12月22日在全国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500亿元人民币的减记型二级资本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5年12月 24日发行完毕。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92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的二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480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 2.22%,在第5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品种二为10年期浮动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首个 计息周期票面利率为2.25%,在第5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 ...
中国银行宿迁分行落地宿迁首笔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业务
江南时报· 2025-12-24 16:07
政策与业务模式 -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5年升级推出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政策 这是一项便利化举措 [2] - 政策允许境外旅客(包括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在指定商店购物时 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担保现场即时领取退税款 待离境口岸验放后解除担保 [2] - 该政策有效串联旅游、消费和退税等跨区域场景 旨在提升境外旅客消费体验并释放入境消费潜力 [2] 公司行动与布局 - 中国银行与农业银行同为江苏省税务局指定的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业务代理银行 [2] - 中国银行宿迁分行依托其外汇外贸专业优势和跨境综合结算能力 积极对接上级行、银联商务及税务部门 梳理流程并布放专用POS机 [3] - 公司已在宿迁金鹰购物中心、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洋河酒厂文化旅游度假区等主流旅游消费场景完成“即买即退”业务合作商店布局 [3] 业务影响与展望 - 2024年12月16日 一名中国台湾旅客在宿迁购物中心成功办理业务 实现了宿迁市在该业务领域“零”的突破 [2][3] - 该笔交易为后续业务全面铺开提供了范例 并对优化当地营商环境、提升境外旅客消费便利化水平形成支撑 [3] - 公司计划深化与监管、税务、商务等部门协作 推动服务覆盖更多重点商圈和文旅消费场景 同时优化流程以促进跨境消费增长 [3]
赛目科技认购若干结构性存款产品
格隆汇· 2025-12-24 15:06
公司资金管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5月26日期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认购了多笔结构性存款产品 [1] -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向中国银行认购两笔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100万元和人民币4900万元 [1] -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再次向中国银行认购两笔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100万元和人民币4900万元 [1] -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向招商银行认购一笔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 [2]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向招商银行认购一笔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150万元 [2] -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向招商银行认购一笔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 认购产品详情 - 公司认购的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共四笔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 [1] - 公司认购的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共三笔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650万元 [2] - 公司在所述期间内认购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总金额为人民币2.865亿元 [1][2]
赛目科技(02571.HK)认购若干结构性存款产品
格隆汇· 2025-12-24 14:56
公司资金管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5月26日期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认购了多笔结构性存款产品 [1] -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向中国银行认购两笔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100万元和人民币4900万元 [1] -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再次向中国银行认购两笔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100万元和人民币4900万元 [1] -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向招商银行认购一笔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 [2]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向招商银行认购一笔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150万元 [2] -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向招商银行认购一笔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 投资产品配置 - 公司在此期间共认购了七笔结构性存款产品 [1][2] - 公司向中国银行认购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总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 [1] - 公司向招商银行认购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总金额为人民币8650万元 [2] - 公司在此期间认购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总金额为人民币2.865亿元 [1][2]
赛目科技(02571) - 须予披露交易认购该等结构性存款產品及临时偏离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2025-12-24 14:49
投资情况 - 2025年3月3日至5月26日,公司用自有闲置资金从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3][7][9] - 2025年1月22日至5月9日,公司用约1.93亿元未动用全球发售所得款项认购基金产品[5] -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3.586亿港元[43] 认购金额 - 2025年3月3日,分别认购5100万元和4900万元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3][43] - 2025年3月31日,分别认购5100万元和4900万元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3][43] - 2025年4月9日,认购4500万元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7][21][46] - 2025年4月25日,认购1150万元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7][23][46] - 2025年5月26日,认购3000万元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7][25][46] 收益情况 - 认购事项1产品最高年化收益率3.4200%,保底年化收益率0.6400%[10] - 5100万元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最高年化收益率3.68%,保底年化收益率0.65%[15] - 4900万元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最高年化收益率3.65%,保底年化收益率0.64%[18][19] - 4500万元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预期到期年化收益率1.3%或1.85%[21][22] - 1150万元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为1.9%或2.1%或1.3%[23] - 3000万元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为1.0%或1.8%[25] 产品期限 - 中国银行一款产品期限为2025年3月4日至3月31日,共27天[13] - 中国银行两款产品期限分别为14天和16天,从2025年4月2日起[15][19] - 招商银行一款产品期限为2025年4月11日至4月30日,共19天[22] - 1150万元产品期限91天,3000万元产品期限34天[23][25] 交易情况 - 认购事项1 - 5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5%低于25%,构成须披露交易[6][33] - 认购事项6、7合并计算后构成须披露交易[6][8][33][34] - 各项基金产品认购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不超5%,不构成须公布交易[37] 赎回情况 - 截至公告日期,结构性存款产品已全部按约定赎回[26] -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已申请赎回基金产品,赎回完成后将发进一步公告[38] 未来展望 - 公司无计划将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于进一步购入金融资产或偏离拟定用途的其他目的[38] - 未来严格按招股章程使用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变更用途需履行审批及披露义务[41] 管控措施 - 公司将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控,如制定更严格汇报披露机制[39] - 建立《须予公布交易核查申请》审批流程,各职能部门依序审查[39] - 指派首席财务官协助审查潜在须公布交易对上市规则的适用要求[39] - 严格监督雇员遵守相关机制[39] - 以每年至少两次的频次对负责人、高级管理层及董事进行定期培训[41]
中国银行(601988)披露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12月24日股价下跌0.53%
搜狐财经· 2025-12-24 14:15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截至2025年12月24日收盘,中国银行股价报收于5.67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53% [1] - 公司当日开盘价为5.7元,最高价5.73元,最低价5.66元 [1] - 当日成交额达10.47亿元,换手率为0.09% [1] - 公司最新总市值为18269.4亿元 [1] 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情况 - 中国银行于2025年12月22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500亿元人民币的减记型二级资本债券,并于2025年12月24日发行完毕 [1] - 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为480亿元人民币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2.22%;品种二为20亿元人民币10年期浮动利率债券,首个计息周期票面利率2.25% [1] - 两个品种均在第5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 [1] - 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1]
国有大行火速响应信用修复新政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4 14:10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个人逾期信息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作不予展示处理 [1] - 政策核心亮点为“免申即享”,个人无需主动申请,由央行征信系统自动识别并完成修复,大幅降低修复门槛与操作成本 [1][3] - 政策标志着中国信用体系建设从“侧重约束惩戒”向“惩戒与修复并重”迈出关键一步,旨在保障个体权益并助力金融机构盘活不良资产 [1] 政策适用条件与流程 - 适用对象广泛,不区分个人经营贷、房贷、消费贷、信用卡等业务类型,也不限制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机构 [6] - 逾期信息需同时满足三项要求: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个人需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 [6] - 修复流程实行“免申即享”,系统自动识别调整 [6] - 具体调整时间分两类:若在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还款,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逾期信息;若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还款,则在还款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 [7] 银行落地举措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城商行迅速响应,优化查询渠道、开通咨询通道、规范数据管理以推进政策落地 [1][9] - 工商银行提前对全行信用报告查询功能进行“体检”,强化征信数据报送管理,并建立政策实施后的客户风险监测机制 [9] - 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网点、客服热线、银联云闪付APP等多种渠道提供信用报告查询与异议处理服务 [10] - 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在信用报告中,“还款状态”将由逾期调整为正常,“逾期金额”将由1万元以下的“非0”数值调整为“0” [10] 还款操作解读与建议 - “足额偿还逾期债务”指借款人需足额偿还历史逾期欠款(包含本金、利息及罚息等全部费用),并按时偿还当月应还款项 [11] - 北京银行行长戴炜建议:还款前与金融机构确认最终应还金额;还款后通过官方渠道确认还款状态;若遇资金困难应主动联系贷款机构协商,切勿轻信非法中介 [12] - 多家银行强调政策完全免费,无需任何第三方代理,并提示客户警惕以“信用修复”、“征信洗白”为名的诈骗行为 [12] - 农业银行特别提示需警惕不法中介诱导办理“借新还旧”或高息过桥垫资,以及虚假宣传可“删除逾期信息”的骗局 [12] 政策影响与行业意义 - 专家解读认为,新政通过技术化、自动化的信用修复机制,降低了民众信用修复成本,能激励逾期者主动还款,帮助金融机构盘活存量不良资产,实现个体权益保障与金融风险防控的平衡 [14] - 对银行而言,政策有助于更精准识别借款人真实信用状况,提升金融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并引导客户珍视个人信用,重塑银客信任关系 [14] - 中金研究报告指出,政策激励效应将引导逾期借款人主动清偿欠款,有助于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回收,改善资产质量 [15] - 信用修复后,此前因信用记录受限的部分潜在融资需求将得以释放,有望带动消费贷、房贷、经营贷等个人信贷产品的新增投放,提振信贷市场活力 [15] - 信用修复不等于债务豁免,政策要求足额偿还逾期贷款且设置单笔1万元的金额限制,保留了对于未按期还款或大额逾期人群的信用约束,有效规避了“逃债”等道德风险 [16]
深圳个人经营贷利率低至2.35%,仍低于1年期LPR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4 13:49
银行个人经营贷市场利率动态 - 临近年末,银行个人经营贷市场竞争激烈,多家银行产品年化利率已跌破3%并进一步下探[1] - 深圳部分银行个人经营贷利率继续下调,市场最低利率为2.35%[1] - 此前深圳有银行推出的年化利率2.2%的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产品目前已停止[2][3] 主要银行当前产品条款 - 珠海华润银行深圳支行个人抵押经营贷款利率最低为2.35%,额度最长30年,抵押成数最高八五成[3]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个人经营性贷款利率最低为2.4%[3] -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个人经营性贷款最低利率为2.35%[3] - 中国银行深圳支行个人经营贷利率在2.65%到2.75%之间[3] 利率水平与市场背景分析 - 深圳个人经营性贷款最低利率2.35%,已低于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达65个基点[4] - 在有效信贷需求不足情况下,商业银行为争夺优质客户,在LPR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让利[4] - 个人经营贷属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商业银行为完成相关考核任务,可能采取降低利率措施抢抓资产[4] 行业自律与规范 - 深圳市银行业协会曾发布自律公约,强调规范市场秩序,反对“内卷式”竞争,加强定价、授信等行为管理[4] - 公约从建立小微企业贷款定价机制、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等多个方面作出自律约定[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