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601216)
搜索文档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构成 - 由3名以上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7] - 会议通知应至少于会议召开前5日送达全体委员,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7] - 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1人1票[8] 档案与职责 - 会议档案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存档,保存期限至少10年[10]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11] 报告与审议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应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年度履职情况[7]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5] 监督检查 - 监督指导公司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1次检查[16]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存在财务造假等问题的,要求公司更正数据,更正前不得审议通过[13]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包括制定政策、提议启动、审议文件、决定聘用等[19]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督促其遵守规范[14]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同意的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0] - 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提议召开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21] - 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可自行召集主持,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21] - 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1名成员主持[21] - 董事会应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未提供时主任委员可申请获取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22] - 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22] 诉讼与细则 - 有权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向法院诉讼[22] -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11年发布的相关规程同时废止[24]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24]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实现内部控制的闭环管理, 促进经营效率与效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 1101 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 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 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第四条 公司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 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 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接受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 ...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金融工具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金融资产与负债分类 - 金融资产分三类计量[5] - 金融负债除特定情况按摊余成本计量[6] 金融工具管理 - 交易前财务评估风险并审批[11] - 关联交易按上交所规则和章程执行[11] - 财务负责交易策划、评估和账务处理[13] 衍生金融工具投资 - 目的是对冲价格、利率和汇率波动风险[13] - 投资前评估风险并比较产品[14] - 进行后续管理并定期报告[14]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信息披露规则 - 审慎确定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程序后实施,范围原则与上市时一致,新增需充分证据[3]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5]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6] 审批与登记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审批程序,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10] - 登记相关事项,涉商业秘密需额外登记部分[10][11] 报送与保密 - 年报等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上交所[11] - 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签署保密承诺[12] 责任与制度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者受处分担责[1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等,审议通过生效[16] 其他要求 - 披露对公司或他人影响情况[18] - 确认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18] - 确认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18] - 知情人知晓制度内容,期限内保密[19] - 知情人承诺不买卖股票及衍生品,不建议他人买卖[19] - 知情人不当泄密愿担法律责任[19]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 据《公司法》《民法典》《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为他 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担保、各级子公司对公司的 担保以及各级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 第三条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由公司进行统一管 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不得对 外提供担保,也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 提供担保,按照本办法执行。公司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 ...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和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 明确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重大事项等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信息 报送和使用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内幕信息泄露、内 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组织及人员: (一)公司各部室、分子公司;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君正集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君正集 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中所明确的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知至少提前5日送达全体委员[12] - 提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每1名委员只能接受1名委员委托[15]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多种违法违规情况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9]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辞任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和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主持[19]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特定情形及时向上交所报告[2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2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相关人员配合行使职权[2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6] - 给予相适应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6]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8]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4]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7] 任职限制 - 近3年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职责与履职保障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事务[9] - 履职受妨碍可向上交所报告[10] 保密与制度 - 应签保密协议并持续保密[1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生效[12]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会议参与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全部独立董事参加[4]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1人只能接受1人委托[10] 会议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 会议召开 - 公司不定期召开,通知至少提前5日送达,资料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紧急情况除外[8]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8]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讯或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6] 会议表决 - 需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9] - 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12] 会议档案 - 专门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