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机(60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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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一机(600967)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2
2025-12-10 10:17
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公司董事组成,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5] 职责权限 - 审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战略、投融资方案等[7] -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评估经营情况[8] 运作流程 - 相关部门上报资料,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审批[11] 会议规则 - 重大事项委员须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过半数通过[16,18] - 表决方式多样,记录保存十年[19] 细则执行 - 2025年修订细则通过后执行,2019年细则废止[22]
内蒙一机(600967)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0 10:17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股份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 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在公司治理体系 中的重要作用,为股份公司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根据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深化内部审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兵器审计 字〔2025〕283 号)等文件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内部审计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 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审查、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完善治理、 实现目标的活动。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机构,包括内部审计管理部门和履行内 部审计职责的管理部门。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 规范,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 1 - 第二章 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 第五条 建立健全股份公司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内部 审计领导体制。 第六条 在股份 ...
内蒙一机(600967)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0 10:17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与关联交易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交易与关联交易 事项适用本制度。 第一节 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第八条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 第三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 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 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 ...
内蒙一机(600967)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2-10 10:17
| | |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范围和义务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6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10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11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11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5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7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20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22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25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9 -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37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50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54 -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公司党组织 . | | --- | | 第八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 63 - | |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和安全生产制度 | | …… | | 第 ...
内蒙一机(600967)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2-10 10:17
权限规定 - 董事会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权限为7000万元,超7000万或连续12个月累计超7000万报股东会批准[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9]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紧急时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11] 会议规则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14] - 变更会议事项或提案提前三日发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经认可按期召开[14]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一名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16]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 - 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18]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9] - 提案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0] - 部分董事或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4] - 董事会秘书会后两工作日将决议报送交易所备案[26] - 本规则股东会通过后执行,2024年规则废止[30]
内蒙一机(600967)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10 10:17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本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审计风险防控委 员会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 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 事会成立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风险防控委 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三条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 - 1 - 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职,切实有效地 ...
内蒙一机(600967)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10 10:17
董事会制度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股东推荐,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会议召集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0] 履职规定 - 董事长行使职权涉集体决策按规定执行[13]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人履职[18] 细则说明 - “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15]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细则自审议通过起执行,2022年细则废止[22]
内蒙一机(600967)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0 10:1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3]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4]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4]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4] - 董高人员减持计划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6]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7]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4] 监管与处分 - 上交所对公司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份进行日常监管[11] - 上交所可问询买卖目的和资金来源[11] - 董监高违规,上交所将采取监管或纪律处分[11] 制度说明 - 股份总数含A、B股和境外上市股票,优先股不计入[11] - 减持股份指减持公司A股[11] - 制度未定义用语按法律法规和上交所规则确定[11]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制度执行[1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1] - 2022年印发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11][12]
内蒙一机(600967)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0 10:17
制度适用与领导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监管事项[2]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总经理是落实责任人[4] 落实管理与跟踪 - 董事会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跟踪落实分董事长和证券业务管理部门检查督办[4][6] - 连续跟踪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落实情况,专项跟踪决议执行及异常情况[7][8] 检查与报告 - 检查督办由承办部门报送材料数据,可抽查[10] - 董事会每季度听取决议落实情况报告,管理部门定期通报配合完成情况[13][12]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022年制度废止[15]
内蒙一机(600967)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0 10:17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明确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规范独立董事运作 规程,保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1 -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 之一,且至少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