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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6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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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华)
2024-10-29 10:1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现提名张华为重庆 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重庆燃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燃气行业或者 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 ...
重庆燃气:重庆燃气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0-29 10:11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11月26日11:00 - 12:00举行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2] - 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3] - 投资者11月19日至25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3] 参与人员及联系方式 - 董事长李金陆、董事兼总经理黄海峰等参加[6]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3 - 67952837,邮箱dbcqgas@163.com[8] 其他 - 2024年10月30日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 - 说明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9]
重庆燃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程源伟)
2024-10-29 10: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上市公司合规管理等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份持有及关联人员不具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具独立性情形无任职资格[2] - 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其他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职[5] - 声明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6]
重庆燃气:重庆燃气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9 10:1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14日14点30分在重庆江北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11月14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6]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8日,登记在册A股股东有权出席[15] 审议议案 - 审议选举独立董事议案,应选3人,候选人张华、程源伟、余剑锋[8]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11月13日9:00 - 12:00、14:30 - 17:00,异地可函或传真17时前送达[20] - 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 表决票数 -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表决权200票[27] - “选举监事议案”表决权200票[27] - 投资者对议案4.00表决票数上限500票[27] - 方式一中陈××获500票[27] - 方式二中陈××等4人各获100票[27] - 方式三中陈××获100票,赵××获50票,蒋××获200票,宋××获50票[27]
重庆燃气:重庆燃气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2024年10月制定)
2024-10-29 10:11
决策机制 - 公司制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完善决策机制提高效率[2] - 授权管理遵循审慎等原则[4][5] 授权规则 - 董事会可部分授权,非法定治理主体不得承接,法定职权及需股东大会决定事项不可授权[7] - 应制订或修订授权清单,由董事会秘书拟订[9] 决策与执行 - 董事长、总经理按不同形式决策授权事项[12] - 授权对象执行,临时性和专项授权需报告进展[12] 监督与责任 - 特定情况董事会调整或收回授权[12][13] - 授权对象违规致严重后果需担责[15]
重庆燃气: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余剑锋)
2024-10-29 10:1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现提名余剑锋为重 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重庆燃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会计专业或者 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 ...
重庆燃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余剑锋)
2024-10-29 10:1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1%,非前十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2] - 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亲属也不得任职[2]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司法刑事处罚、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在重庆燃气连续任职不超6年[3] - 有5年以上会计专业或履职必需全职工作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1][3] - 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3] - 符合上交所任职资格要求,承诺不符资格按规定辞职[3][5]
重庆燃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华)
2024-10-29 10:11
独立董事提名 - 张华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张华未取得资格证书,承诺提名后参加培训获取[1]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规则 - 特定持股及任职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者不具备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者有不良记录[4][5] 任职情况 - 张华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未超3家,在重庆燃气任职未超六年[5] - 张华已通过资格审查[5] - 张华承诺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7]
重庆燃气:重庆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0:11
会议情况 - 重庆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11位董事全部参会[1] 人事变动 - 提名张华、程源伟、余剑锋为独立董事人选,原三人到期不再担任[2] 文件表决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三项议案均11票同意通过[2][4] 信息通知 - 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5]
重庆燃气:重庆燃气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0-17 08:56
利润分配 -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5元[2] - 以总股本1571340000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23570100元[5]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10/24,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10/25[2][7]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基金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 - 12个月税负10%,超1年免税[10]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按10%扣税,每股0.0135元[11][12] - 其他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0.015元[12] 发放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部分股东由公司直放[8][9] 联系方式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3 - 679528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