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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6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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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宁波中百关于2023年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03-25 14:13
业绩总结 - 2023年无门店变动和拟增门店[1] - 合计营收9.75亿元,同比增8.26%,毛利率7.02%,增0.10个百分点[1] - 浙江营收9.72亿元,同比增8.67%,毛利率6.75%,增0.15个百分点[2] - 黑龙江营收327.54万元,同比减49.06%,毛利率87.32%,增36.19个百分点[2] 业务营收 - 商业营收9.72亿元,同比增8.75%,毛利率6.74%,增0.19个百分点[1] - 房地产租赁营收327.54万元,同比减49.06%,毛利率87.32%,增36.19个百分点[1] - 商业服务业营收5.06万元,同比减92.54%,毛利率85.54%,增8.05个百分点[1]
宁波中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群洁)
2024-03-25 14:13
董事会相关 - 2023年第九届董事会有3名独立董事为赵秀芳、周国华、王年成[2] - 2024年第十届董事会有3名独立董事为黄中毅、周群洁、苏欣[4] - 2024年1月31日完成董事会与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4]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5次[9] -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各召开1次会议[9] - 2023年公司全年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24] 议案表决 - 2023年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均全部表决通过[11] 业绩预告 - 2023年公司发布2次业绩预告[18] 利润分配 - 2023年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于3月25日、4月21日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13] -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14] -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15] - 报告期内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19] - 报告期内不存在股东承诺事项[21] - 报告期内已建立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体系[23]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作规范,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25]
宁波中百:公司章程
2024-03-25 14: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4年3月14日首次发行1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4319919元[7] - 公司发起人于1992.11认购30123300股[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224319919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份相关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等[14] - 收购股份用于减资应10日内注销,用于合并等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6]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诉讼[22] - 股东对违规决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2]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7]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提前20日公告,临时提前15日[3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47]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7] - 兼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58]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65] - 董事会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67] 经理与监事会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2 - 4名,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6] - 监事任期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80]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2]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年度财报,半年度2个月,季度1个月[8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86]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87]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87] 其他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或《上海证券报》为信息披露媒体[9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1]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1]
宁波中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欣)
2024-03-25 14:13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5次[9] -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各召开1次会议[9] - 2023年公司全年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24] 换届选举 - 2024年1月31日公司完成董事会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有三名独立董事[4] 人员任职 - 第九届董事会中赵秀芳等担任相关委员会职务[9] - 第十届董事会中苏欣等担任相关委员会职务[11] 其他情况 -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均全部表决通过[11] - 2023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等情况[13][14][15][21] - 2023年公司发布2次业绩预告[18] - 2023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19] - 2023年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体系[23]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作规范,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25]
宁波中百:宁波中百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5 14:10
人员数据 - 2023年末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3]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3] 业绩数据 - 2023年业务收入46.14亿元,审计业务34.08亿元,证券业务15.16亿元[3]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8.17亿元[3] - 本期审计费用67万元,年报审计37万元,内控审计30万元[12] 风险相关 - 2023年末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3] - 投资者诉立信案,2014年报案余1000多万诉讼,2015 - 2016年报案一审立信担责[5] - 近三年因执业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29次、自律措施1次,涉75人[6] 决策事项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16]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6]
宁波中百: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4-03-25 14:10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0,700,669.84元[4] -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3,337,408.22元[4] 利润分配 - 拟每10股派0.85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19,067,193.12元[4] - 派现占净利润31.41%,不转增股本和送红股[4] 决策流程 - 董事会、监事会通过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6]
宁波中百: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25 14:10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股份交易与表决权 - 公司董事等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体,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 - 证券公司因包销持有5%以上股份,卖出不受6个月限制[2] - 股东按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的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 对外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3]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 董事任职与履职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6] 董事辞职与补选 - 董事会在董事辞职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4] - 上市公司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4] 董事会交易 - 董事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或超1000万元[4] - 董事会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超1000万元[4] - 董事会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超100万元[4] - 董事会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或超1000万元[4] - 董事会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超100万元[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聘请中介审计评估并提交股东大会[4]
宁波中百:宁波中百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5 14:10
投资策略 -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拓宽财务投资渠道[3] - 投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2][3] - 投资管理余额不超8亿,12个月累计不超20亿[2][3] - 资金可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2][3] 投资范围与期限 - 授权范围包括银行、券商等投资产品[2][4] - 授权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2][4] 审议情况 - 2024年3月2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4]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9] 投资风险 - 投资存在市场、信用、流动性及操作风险[2][5]
宁波中百: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注销登记的公告
2024-03-14 09:01
其他新策略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注销全资子公司议案[1] - 公司收到哈尔滨八达置业注销登记核准通知[1] - 哈尔滨八达置业工商注销手续已完成[1]
宁波中百: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2024-02-26 10:37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许可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1 / 8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进一步加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规范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