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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地铁: 申通地铁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5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8元(含税),相当于每10股派发0.18元 [1] - 以总股本477,381,905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92,874.29元(含税) [1] - 现金分红金额约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378,586.07元的31.38% [1]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88,551,965.39元 [1]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78,586.07元 [1]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1] 决策程序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全票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审议通过预案,认为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且兼顾股东回报 [2] - 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
申通地铁: 申通地铁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5
董事会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8人 实到8人 含独立董事3名 高管列席会议 [2] - 会议由董事长施俊明主持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赞成票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3][4] 审议通过事项 - 2025年中期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 -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获董事会通过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 [3] - 新增关联交易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议案获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 关联董事施俊明等5人回避表决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 - 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议案获全票通过 [4] 信息披露安排 - 详细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相关公告 [2][3][4]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其他披露事项参见第三节第五部分第二项 [4]
申通地铁: 申通地铁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4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框架 - 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 督促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1] - 适用范围为按上交所规则办理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的情形 [2] 暂缓与豁免披露方式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 [3] -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3] - 采用代称 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内容 [3] - 其他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方式 [3]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公平披露信息 [4] - 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或误导投资者 [4] - 禁止通过信息披露 投资者互动 新闻发布等形式泄露国家秘密 [7] 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认定标准 - 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 依法定程序确定 限时限定范围知悉的事项 [6] -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具有商业价值且经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经营信息等 [6]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 [7] - 商业秘密在三种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核心技术信息 可能侵犯公司或他人利益的经营信息 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利益的情形 [8] 信息披露处理机制 - 定期报告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可使用代称 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 [9] - 临时报告经同样方式处理后仍存在泄密风险的 可豁免披露 [9] - 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或豁免事项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10] - 暂缓或豁免决定需由董事会秘书登记 董事长签字确认 专人归档保管 保密承诺书面化 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10] 登记与审批要求 - 登记内容包括豁免披露方式 所涉文件类型 信息类型 审批流程等 [11] - 涉及商业秘密的需额外登记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认定理由 披露影响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 [11] - 必要时董事会秘书需与上交所沟通 [11] - 暂缓或豁免原因消除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需及时披露并说明理由 [12]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需向上海证监局和上交所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 [13] 制度执行与效力 -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参照本制度执行 [14]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此前不一致制度以本制度为准 [15]
申通地铁: 申通地铁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4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信息披露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并保护投资者权益[1] - 制度适用范围包括董事会秘书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事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总部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大股东等六类主体[1]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原则,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需向所有投资者同步披露[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2]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2] - 自愿披露信息需与法定披露信息一致,不得误导投资者或进行选择性披露[2] - 公开承诺需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3] 信息披露渠道与格式 - 依法披露信息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条件的媒体发布,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3] - 信息披露文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文本需与中文内容一致[4] - 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公告[3] 定期报告规定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5][6] - 年度报告需包含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变动情况、前10大股东持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等十项内容[6] - 中期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七项内容[6]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且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6][7] 临时报告规定 - 发生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公司需立即披露事件起因、现状及影响[8] - 重大事件涵盖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行为、资产交易超过总资产30%、重大担保、关联交易、债务违约等二十八类情形[8][9] - 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11]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证券事务部为常设信息披露机构,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5] - 审计委员会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及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12] - 总部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16] 信息保密与公平披露 - 公司需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管理,明确密级并控制知情范围[20] - 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形式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且需及时对外披露沟通内容[21][22]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提供、传播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23] 监督与法律责任 - 信息披露行为需接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督[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23]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23]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需报上海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5] - 董事会需对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纳入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披露[17] - 制度自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
申通地铁: 申通地铁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4
募集资金管理总则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1] -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 用于主营业务 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1] - 董事会需建立募集资金存储 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报交易所备案披露[1] 募集资金存放要求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 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2][3] - 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3]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4]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 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5]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但需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产品且期限不超12个月[7]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 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且限于主营业务[8] 超募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项目 新项目或回购股份 需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9] -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必要性及合理性[10]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可免审议 但需年报披露[10]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超募集资金净额10%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1]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及保荐机构意见 并及时披露[11] - 变更后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需进行可行性分析[12] 信息披露与监督 - 董事会需每半年度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解释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15]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度进行现场核查 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16] - 内部审计机构需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7]
申通地铁:上半年净利润2737.86万元 同比下降6.38%
格隆汇APP· 2025-08-27 11:24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72亿元,同比下降2.79% [1] - 净利润2737.86万元,同比下降6.38% [1] 股东回报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1] - 预计分配红利合计859.29万元 [1] - 现金分红占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39% [1]
申通地铁(600834) - 申通地铁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25-08-27 11:2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2年10月27日公司拟与爱观视觉等设合资公司,原计划注册资本1000万,公司认缴200万持股20%[3] - 因政策等限制,合资公司计划未如期进行[4]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通过停止设立议案[5] - 终止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未签协议、未设立,对公司无重大影响[5][6]
申通地铁(600834) - 申通地铁关于新增关联交易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的公告
2025-08-27 11:21
关联交易时间与决策 - 2025年3月26日和4月18日公司通过《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4] - 2025年5月20日和6月18日公司通过《公司关于新增关联交易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的议案》[4] - 2025年8月15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6]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非关联董事3人一致表决通过议案[7] 公司注册资本 - 建设集团注册资本为100000万人民币[10] - 市域铁路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人民币[11] - 维保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11] - 隧道设计院注册资本为11000万人民币[13] - 地铁人力资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14] - 凯奥雷斯上海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14] 股权结构 - 申通中车公司由公司控股股东持股40%[14] - 凯奥雷斯上海公司持有申凯公司49%股份[14] 关联交易金额调整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和新增金额累计不超过2434万元[4][29] - 申凯公司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项目2025年调整后预计不超过22万元[17] - 申凯公司运营成本分析咨询服务项目2025年调整后预计不超过300万元[17] - 地铁物业公司轨道交通基地及控制中心物业零星维修项目2025年调整后预计400万元[21] - 地铁物业公司列车及部件清洗项目2025年调整后预计190万元[21] - 轨道交通PAPIS音视频统一信息服务系统维修项目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为130万元[26] - 轨道交通乘客信息系统维修项目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为173万元[26] - 地铁电子控制部件维修项目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为405万元[26] - 门禁系统集成项目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为2400万元[26]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 地铁物业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2025年预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20] - 2025年轨道交通基地及控制中心物业零星维修项目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400万元[22] - 2025年轨道交通车站中央空调清洗服务项目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1225万元[22] - 2025年轨道交通线路区间人工保洁项目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1565万元[22] - 2025年列车及部件清洗项目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90万元[23] - 2025年通信机房环境及电源监测整治项目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15万元[25] 关联交易数量 -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4项、调整关联交易13项[29]
申通地铁(600834) - 申通地铁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7 11:17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25-031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 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高管 列席会议。会议由施俊明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有效选票8张,赞成8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2025 年中期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2、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 ...
申通地铁(600834) - 申通地铁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8-27 11: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1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5 年上半年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378,586.07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88,551,965.39 元。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5 年中期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