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6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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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600821)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30 11:01
内幕信息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知情人[5]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和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重大事项处理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并制作进程备忘录[7][8] - 应在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8] 信息提供与保密 -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批准、签协议并登记[15] - 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启动前要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15] 违规处理 - 擅自披露内幕信息致公司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 违规致公司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处罚或要求赔偿并报送结果[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每份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23]
金开新能(600821)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30 11:01
信息披露要求 - 应披露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业绩、收购、经营等方面[2] - 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信息,向所有投资者公开[5] 信息披露领导与责任人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首要责任人[4] 信息披露文件 - 主要文件包括招股、募集、上市等报告及定期、临时报告[7] 定期报告 - 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12]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会计数据等内容[13] - 年度报告需记载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16]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6]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7] 其他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2]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3] - 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8] 临时报告披露 - 首次披露临时报告应按《股票上市规则》和上交所格式指引公告[24] - 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应及时提供信息并配合信息披露[26]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影响因素[26] 披露程序 - 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审查程序,包括部门核对、董办草拟、逐级审查等[29] - 应严格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其中[29] - 应严格履行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相关人员及时报告[30] 宣传与保密 - 在媒体刊登宣传信息应遵循不超越公告内容原则,相关文件需经董秘审核[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32]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32] 人员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4]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多项信息披露相关工作[36] - 高级管理人员对披露信息负责,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38] - 审计委员会披露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成员对信息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0] 文件保存 - 董事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财务信息披露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部门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3] -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43] 保密措施 - 董事等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董事会采取措施控制知情范围[45] - 与信息知情者及商务谈判等对方签署保密协议[45] 违规处理 - 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48] - 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48] 时间定义 - “第一时间”指事项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指2个交易日内[50]
金开新能(600821)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30 11:01
资金使用规范 -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告约定用途,不得转借等[2]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改变用途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6] 资金管理措施 - 债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监管账户集中存储管理[5]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与银行、受托管理人签订专项账户监管协议[9] 监督披露要求 - 董事会等应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监督[7]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6]
金开新能(600821)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30 11: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由总经理审议批准[16]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决定[16]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2/3以上通过[18]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普通事项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18]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2] 信息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还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32] 其他规定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于审计或评估[25]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9]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30]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有重大变化或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31]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按超出部分重新履行程序[31]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32]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3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受赠现金资产等[36] - 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38] - 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39]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43]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由董事会负责,经股东会审议批准[4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低于”“过”不含本数[41]
金开新能(600821)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30 11: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0]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5] 管理原则与职责 - 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 职责涵盖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内容[8] 沟通与信息披露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11]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11] - 设立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12]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说明会相关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公告披露情况[13] - 特定情形下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 - 年度报告披露后按要求召开业绩说明会[14]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多方面情况[14] 特殊情况处理 - 证券交易异常波动且有未披露重大事件时核查[14] - 重大事件受关注或质疑时有所行动[14] 投资者权益保障 - 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及维权活动[14] - 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配合[14] - 对投资者诉求承担首要处理责任并及时答复[14] 媒体报道处理 - 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必要时回应报道[15]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7] - 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18]
金开新能(600821)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6-30 11:01
信息披露文件要求 - 发行债券需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非公开发行为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6] -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7] - 如监管要求,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7] 重大事项披露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等需及时披露[9]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等需及时披露[9] - 原则上不超2个工作日履行重大事项披露义务[10] 其他披露情况 - 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需披露拟变更用途[10] - 及时披露债券特殊条款触发和执行情况[10] - 债券本金或利息兑付日前披露兑付安排公告[10]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2个交易日内披露[11] 信息披露职责与程序 - 财务部门提供财务信息,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披露责任人[14] - 对外发布债券信息前严格履行审查程序[16] - 严格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程序[17] - 严格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18] 其他规定 - 收到监管文件除特殊情形及时通报并公告[19] - 未公开信息传递等按制度执行,接触人员保密[20] - 董事履职记录及信息披露文件存档10年[20] - 符合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或暂缓披露信息[21] - 违规对责任人处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26] - 规则“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办法与规定不一致以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为准[28] - 办法抵触按规定执行[28]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8]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
金开新能(600821)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30 11:01
报告义务人 - 包括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3] - 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6] - 报告时应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管理及对外披露[3]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分析判断并向董事长报告[8] - 董事会办公室对涉及事项提出披露预案[8] 职责与限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回答咨询、收集整理信息等[8] - 未经授权各部门不得代表公司对外披露信息[8]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8]
金开新能(600821)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6-30 11:01
申报与登记 - 公司董事、高管在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时点需申报身份信息[6]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公司对董事、高管减持设限应申请将股份登记为限售股[7] 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 董事、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等情形下不得减持股份[10]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13]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4]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董事、高管因离婚分割股份减持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5]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 董事、高管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等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每次减持不超3个月[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 董事、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不适用减持计划披露规定[13]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4]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6] - 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需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7] - 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和高管中登上海分公司可锁定股份[17] - 董事、高管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买卖股票[20]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收益收归公司所有[20] - 违规买卖造成损失承担监管处罚、公司处分或民事赔偿[20]
金开新能(600821) - 关于子公司2025年6月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6-30 11:00
担保情况 - 金开新能为丰晟能源担保不超3.5亿元,金开有限为金开伊吾担保不超4亿元,为金开供应链担保不超1亿元[2][5] - 截至公告披露日,担保人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2] - 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58.872002亿元(不含本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70.93%[3][7] -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不超115亿元[5] - 本次担保涵盖在担保预计额度内且已按授权审批[5] 子公司数据 - 丰晟能源注册资本7455万元,金开伊吾注册资本1000万元[10] - 2024年12月31日,丰晟能源资产总额6.17亿元,负债总额5.18亿元,营收36.21万元,净利润28.12万元[11] - 2025年3月31日,丰晟能源资产总额6.16亿元,负债总额5.19亿元,营收381.81万元,净利润 - 132.12万元[11] - 2024年12月31日,金开伊吾资产总额2037.5万元,负债总额2037.5万元,营收和净利润均为0 [11] - 2025年3月31日,金开伊吾资产总额2.53亿元,负债总额2.53亿元,营收和净利润均为0 [11] - 2024年12月31日,金开供应链资产总额22.31亿元,负债总额21.64亿元,营收2130.47万元,净利润544.74万元[11] - 2025年3月31日,金开供应链资产总额24.41亿元,负债总额23.70亿元,营收302.61万元,净利润427.49万元[11] 其他 - 2022年1月,金开新能供应链获1000万元自然人投资[11]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3][7] - 丰晟能源、金开伊吾和金开供应链资产负债率超70%[3] - 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7]
金开新能(600821)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30 11:0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下属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议案,金开拟转让7家子公司股权[1]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涉及10项制度[2] 表决结果 - 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议案9票同意[2] - 修订制度议案9票同意,《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提交股东会审议[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