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600821)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报告义务人 - 包括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3] - 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6] - 报告时应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管理及对外披露[3]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分析判断并向董事长报告[8] - 董事会办公室对涉及事项提出披露预案[8] 职责与限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回答咨询、收集整理信息等[8] - 未经授权各部门不得代表公司对外披露信息[8]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