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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6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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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 耀皮玻璃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3-28 13:25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重大舆情包括影响股价波动、造成不良影响传言、媒体负面报道等四类情形 [1] -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外的其他舆情 [1]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高管及各部门负责人 [1] - 舆情工作组是舆情处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决策启动/终止处理、拟定方案、协调宣传、上报监管等六项职责 [2] - 党建办公室、总裁办公室和市场部负责统一采集管理舆情信息,董秘办跟踪股价变动,风控部负责法律维权 [2]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与职责 - 采集渠道覆盖官网、微信公众号、财经媒体、门户网站、自媒体等七类平台,同时关注互动评论信息 [3] - 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需配合信息采集,及时通报经营中发现的情况,禁止迟报谎报瞒报 [3] 舆情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主动承担等五项,强调系统运作化危为机 [4] - 发现舆情后需立即报告董秘,董秘需第一时间制定方案,重大舆情需上报工作组及监管部门 [4][5] - 一般舆情由工作组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会议决策部署并实时监控 [5][6] 重大舆情处置措施 - 采取五项具体措施:调查事件真相、沟通媒体防止发酵、加强投资者沟通、官网澄清、必要时法律维权 [6] - 对编造虚假信息的媒体可发律师函或诉讼,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6] 责任追究与附则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面临批评、警告、经济处罚或法律追责 [6] - 中介机构泄密导致舆情需承担法律责任 [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7]
耀皮玻璃: 耀皮玻璃独立董事郑卫军2024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13:25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独立董事郑卫军2024年度出席全部7次董事会会议并参与2次股东大会[2] - 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分别参加8次和3次专门委员会会议[3] - 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 未提出异议[3]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 公平 公正"原则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8] - 2024年无对外担保事项 控股股东未违规占用资金[8]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严格选聘程序[9] 财务与投资者回报 - 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款 增加分红频次 2024年实施2023年度和2024年三季度两次利润分配[10] - 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沟通会议监督年报审计 要求会计师保持独立性[5]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 2024年按期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信息披露符合《证券法》要求[10] - 通过业绩说明会 上证E互动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11] - 风险控制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同开展内控审计 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战略与运营监督 - 独立董事实地调研生产基地 了解生产经营状况[7] - 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对标同行提升盈利能力[3] - 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高管2024年度考核指标议案[4]
耀皮玻璃: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24年度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3-28 13:25
专项审计报告核心内容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耀皮玻璃集团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428号)[1] - 审计依据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审计范围涵盖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1] - 审计意见认为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监管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表格显示均为"-")[4]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同样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未列示具体占用数据(表格显示"-")[5]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明细 - 子公司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存在长期应收款24,000万元,2024年度发生6,000万元资金往来[5] - 同一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5,946.72万元,年度新增1,660.84万元,含利息293.58万元[5]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27,778.25万元,年度发生356.76万元资金往来[5]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年初余额3,514.85万元,年度新增10,000万元往来[5]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1,500万元,全年无变动[6] - 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往来6,507.97万元,年度新增6,500万元[6] 关联资金往来总额 - 2024年初关联资金往来余额合计114,962.13万元[6] - 年度新增往来金额65,963.82万元,含利息3,034.44万元[6] - 期末关联资金往来余额达104,695.07万元[6]
耀皮玻璃: 耀皮玻璃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13:1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7元(含税),以总股本934,916,069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44,412.48元 [2]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中期已分配现金红利28,982,398.14元)合计35,526,810.6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8% [2] -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 分红历史对比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35,526,810.62元,较上年度4,674,580.35元显著增长 [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44,875,971.3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2,040,982.16元的30% [2]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169,554.06元,扭转了上年度-125,232,772.44元的亏损 [2] 决策程序 - 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3] - 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方案,认为其兼顾公司运营需求与股东利益 [3] - 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实施安排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1] - B股股东分红金额按0.007元人民币等值美元发放 [1] - 具体权益分派实施日期将在后续公告中明确 [1]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3-28 11:13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编号:2025-015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 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 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 会〔2024〕24 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 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 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3-28 11:13
业绩数据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4.68亿元,占2024年末净资产13.56%[3][5] - 2024年向滦州小川购料预计3000万,实际3263.32万[7] - 2024年向NSG UK购商品预计700万,实际312.03万[7] - 2024年向上海建材售商品预计3000万,实际180.90万[8] - 2024年向NSG UK售商品预计2.8亿,实际2.71313亿[8] - 截止2024年末,上海建材资产142.5136亿,净资产72.322亿,营收72.753亿,净利润3.7238亿[12] - 截止2024年末,小川硅砂资产2162.55万,净资产 - 171.97万,营收3895.63万,净利润17.36万[15] 股权结构 - 上海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2.78%[13] - NSG UK持股13.26%[14] - 天津耀皮玻璃持小川硅砂35%股权,杨太军持65%[15] 未来展望 - 2025年向滦州小川购料预计4000万[10] - 2025年向NSG UK售商品预计3.5亿,加强合作拓展外销市场[10]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以平等自愿、客观公正、价格公允为原则,参照市场定价[16] - 关联交易能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17] - 日常关联交易占比小,不构成重大影响[17] -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18]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十一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8 11:12
会议信息 - 2025年3月17日发会议通知,3月27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3] - 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3人[3]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多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2票同意[6][8][9][12][13][15][16][18][21][23][25][26][28][29][30] 议案审议 - 多项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7][11][14][17][20][22][24][27][30]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6] 其他结论 -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反映公司状况[6] -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2] -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准则[13] - 监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23]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等产生重大影响[25]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3-28 11:11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编号:2025-008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5 年 3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2025 年 3 月 27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8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名。 董事刘澎先生因公务未亲自出席,委托董事长殷俊先生代为出席本次 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五)董事长殷俊先生主持会议,监事长陈宗来先生、董秘陆铭 董事刘澎先生因公务未亲自出席,委托董事长殷俊先生代为 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3-28 11:11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净利润116,169,554.06元[4] - 年末可分配利润821,697,297.15元[4] - 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139,704,684.58元[4] 利润分配 - 拟每股派现0.007元,合计6,544,412.48元[5] - 2024年现金分红35,526,810.62元,占比30.58%[5] - 近三年累计分红44,875,971.32元[6] - 近三年平均净利润2,040,982.16元[7] - 现金分红比例2,198.74%[7] 方案进展 - 2025年3月27日通过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8][10]
耀皮玻璃(600819)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2025-03-28 11:08
内部控制情况 - 审计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董事会认为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3]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5] - 自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15]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一致[16]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一致[16]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4.59%[1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99.29%[17]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1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2名职工代表监事[18]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每年进行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总体规划工作[25] - 公司在风险控制部设审价岗位,加强采购价格管理[27] - 公司制定销售业务相关制度,建立网上合同审批流程[29] - 公司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审批等流程,实行终身问责制[30] - 公司制定担保业务制度,担保业务均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并披露[31] -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建立以分析EVA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报告分析机制[32] - 公司制定财务预算编制程序,确保预算编制与调整依据充分、方案合理[33] - 公司制定合同管理规范,在协同办公平台建立合同审批流程[34] - 公司制定信息管理多项制度,保证信息有效沟通[35] - 公司制定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使用OA无纸化办公和用友NCERP系统[37]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3%[39]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资产总额的0.15%≤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3%[39]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15%[3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直接财产损失2400万元及以上[3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直接财产损失1200万(含)至2400万元[3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直接财产损失300万(含)至1200万元[39]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0]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0]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0] 未来展望 - 2025年度公司将根据2024年度内控自评不足精准优化内控[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