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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建材(6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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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建材(06655) - 海外监管公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9 13:2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通讯表决召开,9名董事实到[6] 议案表决 -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同意9票,待股东会审议[7] - 调整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议案同意7票,关联董事回避[7] - 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议案同意7票,关联董事回避[8] - 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议案同意9票[10]
华新建材(600801) - 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12-09 09:18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公 司股本总额的 10.00%。 | | | 获授的限制 | 占本计划授予 | 占授予日公司 | | --- |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总 | 股本总额的比 | | | | (万股) | 数的比例 | 例 | | 李叶青# | 执行董事、总裁# | 91.59 | 35.53% | 0.044% | | 陈骞 | 财务总监、副总裁 | 17.86 | 6.93% | 0.009% | | 刘凤山# | 执行董事、副总裁# | 16.77 | 6.51% | 0.008% | | 杜平 | 副总裁 | 17.05 | 6.61% | 0.008% | | 梅向福 | 副总裁 | 17.05 | 6.61% | 0.008% | | 杨宏兵 | 副总裁 | 16.50 | 6.40% | 0.008% | | 徐钢 | 副总裁 | 17.86 | 6.93% | 0.009% | | 王加军 | 副总裁 | 16.77 ...
华新建材(600801)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2-09 09:18
证券简称:华新建材 证券代码:600801 公告编号:2025-058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2025年10月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A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2025年10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
华新建材(600801) - 关于调整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12-09 09:18
激励计划 - 2025年10月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3] - 10月21 - 30日对激励对象公示无异议[3] - 11月12日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 - 12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及授予股票议案[2][4] -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24元/股调整为8.90元/股[6] 权益分派 - 2025年12月4日实施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派现705,982,000.66元[5]
华新建材(600801) -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12-09 09:18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中国·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 9 号正堂·IBO 时代 1 号楼 18 楼 电话(Tel):027-86770385 传真(Fax):027-86777385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释 义 - 1 - | | --- | | 一、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 | | 二、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 6 - | | (一)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 6 - | | (二)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 6 - | | (三) 本次授予的授予价格及其调整 - 6 - | |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 7 - | | 四、结论意见 - 9 - |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 公司/华新建材 | 指 |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华新 | | --- | --- | --- | | | |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 本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 | | |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本次授予 | | 公司依据2025年A股限制性股 ...
华新建材(600801) -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权益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2025-12-09 09:18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权益价格之 法 律 意 见 书 中国.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 9 号正堂·IBO 时代 1 号楼 18 楼 电话(Tel):027-86770385 传真(Fax):027-86777385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释 义 - l - | | --- | | 一、本次调整权益价格的的批准与授权 - 4 - | |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 6 - | | (一) 本次调整的依据及事由 . | | (二) 本次调整的结果 - 7 - | | 三、结论意见 - 7 - |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 公司/华新建材 | 指 |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华新 | | --- | --- | --- | | | |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 本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 | | |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本次调整 | 指 | 本次实施的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 | | | 计划的权益价格调整 | | 标的股票/限制性股票 | 指 | 激励对 ...
华新建材(600801) -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12)
2025-12-09 09:17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1 公司的发起人为:华新水泥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湖北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 行湖北省信托投资公司、华新生活服务公司、上海中农信房地产公司、华新公共事业公司、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信息咨询中心、湖北省资产评估公司。 第 3 条 公司于 1993 年 6 月 18 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首次向境内投资人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 1994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 1994 年 9 月 23 日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批准,发行人民币特种股(境内上市外资股)8,700 万股, 于 1994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批准,于 1999 年 3 月 3 日增发 7,700 万股人民币特种股(境内上市外资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于 2008 年 2 月 4 日增发 7,5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增发 128,099,928 股人民币普通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 ...
华新建材(6008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12)
2025-12-09 09:17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 1 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至少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 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 3 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
华新建材(6008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12)
2025-12-09 09:17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 2 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 3 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 4 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 ...
华新建材(600801)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5-12-09 09:15
证券简称:华新建材 证券代码:600801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 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情况 鉴于取消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修订详情请见附件一。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总裁李叶青先生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