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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60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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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04-26 11:17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会议召集与组织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6] - 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可开临时会[12] 会议表决与通过 - 表决一人一票,审议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14] - 须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非独立董事无表决权[15]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人员及费用[9][10]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获取资源和意见[8] 档案保存 - 专门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7]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6 11:17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前 | 言 | | III | | --- | --- | --- | --- | | 1 | 范围 | | 1 | | 2 |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 | 3 | 术语和定义 | | 1 | | 4 | 职责 | | 1 | | 5 | 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 | | 2 | | 6 | 检查与考核 | | 5 | 前 言 本标准根据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置业")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京 能置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是为了规范京能置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从 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III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京能 ...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2024-04-26 11:17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为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致同所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致同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致同所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 广场五层,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 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2023 年 10 月 27 日,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 年度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执业记录 截 ...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6 11:17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 2024-028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七章"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六节"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及资产减值"相关要求,"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 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应当及时披 露。"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资产出现 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 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34,116.04 万元,转回 ...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6 11:17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合伙人225名,注会1364名[1] 业务收入 - 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10.14万元,审计收入196,512.44万元[2] 客户数据 - 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收费30,151.98万元[2] 审计情况 - 2023年针对公司制定审计方案,围绕重点展开[6] - 2023年就重大事项与部门沟通,无意见分歧[7] 风险保障 - 致同所职业风险基金与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9亿元[13]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1: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 2024-027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而进行的相 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京能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 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要求资产和负债的初 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 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解释第 16 号自 2023 年 1 月 ...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04-26 11:17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财政部于 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要求资产 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 -- 所得税》等有关规 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 资产。解释第16号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 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 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 -- 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 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 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 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 ...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6 11:17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京能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充分 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的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将 2023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现由朱莲美女士、刘德江先生、陈行先生三位董事组成。 其中,朱莲美女士为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经营人士,担任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1.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 | --- | --- | --- | --- | | | | 第九届董事会 |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关于审议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 | 1 | 2023-4-7 | 审 ...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1:17
2024 年 4 月 26 日 1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相关规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朱 莲美女士、刘大成先生、陈行先生。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 兼职情况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在任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忠实守信、勤勉履责,始终保持高度独立性,有效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0:38
公司代码:600791 公司简称:京能置业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