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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投(60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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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7 11:31
人员变动披露与补选 - 公司收到董事、高管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 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6] 法定代表人确定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6] 职务解除与审议 - 董事、高管特定情形30日内解除职务[7] - 股东会过半数通过可解除董事职务[8] - 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可解除高管职务[8] 离职后义务 - 董事、高管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信息[9] - 离职6个月内忠实义务有效[11]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3]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一定比例[13]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不超股份总数25%[14]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4] 监督与制度执行 - 董秘监督持股变动,必要时报告监管[14] - 制度按法律规定执行,董事会解释施行[16]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17 11:3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修订) 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内 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并遵 照《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内部审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 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与提出整改意见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 ...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17 11:3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1 定期报告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可以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材料,并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披露对发行 文件或定期报告的相关异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 间债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 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 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及《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存续期",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完成直至付息兑付全部 完成或发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间。 第三 ...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17 11:3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 财务报告,并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 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资源支持,配 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 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17 11:3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 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并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提供的 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下同)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 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 意。 超越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对外担保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东会决议 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会作 ...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1-17 11:3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西藏城 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行使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或者其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 ...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17 11:3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1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 施。 第五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权利人釆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 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六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 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 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有保 ...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11-17 11:30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5-042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因公司独立董事狄朝平个人工作原因,已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专门 委员会成员职务,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叶彦菁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叶彦菁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 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叶彦 菁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有关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若叶 ...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11-17 11:30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叶彦菁为西藏城市发 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 ...
西藏城投(600773) -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部分基本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17 11:30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5-04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部 分基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 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 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同 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西藏城市发展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