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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 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 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
凤凰股份(600716)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党的建设 25 | | 第六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0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6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0 | | 第七章 | 高级管理人员 4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5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5 | | 第二节 | 内部审 ...
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等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如委员人数不足三名 ...
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内部制度建设,明确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九条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独立董事发出年度报告工作监 管函件,独立董事应当予以高度关注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相 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提 交时间和完备性,并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做出审慎周全的判 断和决策,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 情形,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会议的意见。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发生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一旦发生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 并签署书面意见。 第三条 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 为独立 ...
凤凰股份(600716)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法务部应当充 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1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七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 法务部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 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 ...
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不 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但是,法 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 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 披露的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 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有关各方,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 ...
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 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 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股票及衍 生品种变动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以及信息披露事务,董 事会秘书分管公司证券法务部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 1 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
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信息申报与更新 - 董事和高管特定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个人信息[5] - 董事和高管交易股票及衍生品种变动2个交易日内申报[7] 交易通知与限制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前提前15个交易日通知董秘[9] - 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 [11]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11]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 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6] 减持规定 - 减持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8] - 未实施或未完毕,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22] 其他情况披露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22]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双方共同遵守规定[22]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告[22] - 违规情形董事会披露情况及处理措施[22]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按办法报告披露[2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及章程执行[25]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7]
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尊重 投资者合法权益、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 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
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 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相关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和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等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 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 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 合他人操纵股票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五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第六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