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60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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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桥: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09:28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专项法律意见书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12 月 Jin Mao Partners 金 茂 凯 德 律 师 事 务 所 13F, Hong Kong New World Tower, No. 300 Huaihai Zhong Rd, Shanghai, 200021, P.R.C. 中国 上海 淮海中路 300 号香港新世界大厦 13 楼 邮编:200021 致: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益(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资管公司")及鑫益(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 益香港"或"增持人")的委托,委派游广律师、张博文律师(以下简称"经办 律师"、"本所律师")以特聘法律顾问的身份,就外资管公司一致行动人鑫益 香港增持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集团"或"公司") 股份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进行了核 ...
外高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20 09:51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编号:临 2024-055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资管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鑫益(香 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益香港")实施增持计划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增 加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外资管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鑫益香港、上海 浦东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从 53.64%增加至 55.64%。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4)。公司控股股 东外资管公司一 ...
外高桥: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5 10:39
会议概况 - 上海外高桥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5日召开[1] - 董事会于11月16日刊登召开通知[3] 股东情况 - 现场5人代表569,413.924股,占比50.1532%[6] - 共282人代表647,860,353股,占比57.0626%[16]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议案[17] - 议案1特别决议,议案2累积投票通过[17]
外高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5 10:39
证券代码:600648 证券简称:外高桥 公告编号:2024-053 900912 外高 B 股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俞 勇先生主持。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82 | | --- | --- | |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 262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 2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47,860,353 | |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632,491,046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 15,369,30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 57.0626 |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
外高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5 10:39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编号:临 2024-054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下午在上海浦东洲海路 999 号森兰国际大厦 B 栋 12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勇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俞勇(主任委员)、邵宇平、陈斌、吕军、吴坚、吕巍、黄 岩 提名委员会:吴坚(主任委员)、邵宇平、陈斌、黄岩、邵丽丽 审计委员会:邵丽丽(主任委员)、俞勇、卢梅艳、吴 ...
外高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4-11-28 09:3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 | | --- | --- | --- |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 | | 议案 |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 | | | | 有效期的议案 | 3 | | 议案 |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4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外高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为维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一、本次会议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的或就 有关问题在现场会议提出质询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言征 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 理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三、大会使用计算机辅助表决系统 ...
外高桥:关于基础设施公募REITs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4-11-20 12:58
项目进展 - 2023年10月审议通过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议案[1] - 2024年9月发行事项获受理,11月收到无异议函和准予注册批复[1][2] 项目信息 - 底层标的资产建筑面积约14.92万平方米[2] - 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期限36年,募集份额4亿份[2][3] 其他 - 华安基金为管理人,建行托管,6个月内募集,不超3个月[3] - 开展工作旨在提升流动性,助力转型[4]
外高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5 12:02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5名监事实际参加表决[1] 议案内容 - 监事会同意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有效期至2025年6月3日[1]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
外高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5 11:58
董事会会议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7位董事全到[1] 董事提名 - 全票通过提名邵宇平、吕军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 - 提名议案经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议案审议 - 延长发行A股股票相关有效期议案为关联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3][4] - 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5]
外高桥: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4-11-15 11:58
股票发行 - 2023年2、3月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议案[2] - 2024年1、3月将发行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至2025年3月14日[2] - 2024年6月4日获证监会同意注册[3] - 2024年11月15日拟延有效期至2025年6月3日[3] - 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