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60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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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600568)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08:55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收入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30亿元,同比下降1.40%[3]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营业收入为4.33亿元,同比增长12.82%[3]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4.33亿元,同比增长12.8%[19]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33亿元,营业成本为3.49亿元,毛利率为19.4%[19] 利润与亏损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64.81万元,同比收窄64.4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378.54万元,同比收窄63.44%[3] - 利润总额在第三季度同比大幅改善77.38%,主要因医院租赁人工费用减少及医疗器械板块成本控制[8] - 基本每股收益在第三季度为-0.0048元/股,同比改善65.22%[3][9] - 2025年前三季度净亏损为3073.2万元,较去年同期亏损9114.2万元大幅收窄66.3%[20]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亏损2876.3万元,较去年同期亏损8212.3万元收窄65.0%[20] 成本与费用 - 2025年前三季度管理费用为9142.4万元,同比下降31.4%[20] - 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246.4万元,主要因利息收入高于利息支出[20] 现金流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77.9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759.34%[3]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77.9万元,同比大幅增长759.2%[23] - 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38亿元,与营业收入基本匹配[23]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3208.93万元[24] - 投资支付现金5000万元[24]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1000万元[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08.93万元[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2.13万元[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4.10万元[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4.10万元[2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065.93万元[2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8717.29万元[24] 资产与负债变动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0.68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48%[4] - 公司总资产从2024年末的2,120,638,022.34元下降至2025年9月30日的2,068,042,628.53元,减少52,595,393.81元[15][16] - 货币资金为437,305,624.00元,较2024年末的403,740,148.14元增加33,565,475.86元[15] - 存货为226,465,914.71元,较2024年末的305,700,193.69元减少79,234,278.98元[15] - 应收账款为77,897,728.43元,较2024年末的82,894,431.06元减少4,996,702.63元[15] - 投资性房地产为201,320,156.13元,较2024年末的208,613,917.77元减少7,293,761.64元[15] - 流动负债合计为319,009,783.81元,较2024年末的334,249,757.22元减少15,239,973.41元[16] - 应付职工薪酬为12,103,775.23元,较2024年末的18,999,598.85元减少6,895,823.62元[16] - 应交税费为67,282,614.47元,较2024年末的71,649,196.02元减少4,366,581.55元[16] - 2025年9月30日负债合计为35.52亿元,较年初37.79亿元下降6.0%[17] 所有者权益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7.16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88%[4] - 2025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7.16亿元,较年初17.49亿元下降1.8%[17] 非经常性损益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023.86万元,其中政府补助为271.25万元[6][7]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0,188户[11] - 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80,172,862股,占总股本19.08%[11] 会计准则 - 公司不涉及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调整[25]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5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独立董事补选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规则 - 原则提前三日发通知,经同意且超三分之二委员出席可不受限[10] - 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独董应委托其他独董[10]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提请董事会更换[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1] 材料管理 - 会议材料由董事会秘书管理,保存不少于十年[12]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原2023年12月细则废止[14]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55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需审计,中期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一般无须审计[8]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季度报告在第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编制披露[8] - 年度和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10]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2]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4] - 公司在董事会决议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16] - 控股和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7] 责任与流程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披露负主要责任[20] - 总裁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财务管控中心编制报表及附注并组织审计[21] - 各部门提供编制定期报告基础资料,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21] 其他披露要求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5%以上股东等情况变化需告知配合披露[22][2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等主体,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28][29]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26]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方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5] 制度相关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原制度废止[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4]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08:55
选聘规则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干预审核职责[2]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的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5] - 竞争性谈判需邀请2家以上会计师事务所[8] - 邀请招标需邀请3家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事务所[8] 监督管理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5]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等情况[7]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18] 评分及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1]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11]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审计费用等信息[11] - 变更事务所应在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情况[16] 文件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解聘与改聘 - 出现六种情况公司应解聘会计师事务所[1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需在董事会决议后通知事务所,股东会表决应允许其陈述意见[14] - 公司拟改聘应按选聘程序选择拟聘任事务所,合理安排时间[15] - 除特定情况外,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5]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公司按程序选新所[16]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1]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52
问责人员与机构 - 问责对象含总部及分子公司特定职级管理人员、下属公司董监高[2] - 董事会为内部问责最高领导机构[7] 问责原则与范围 - 问责原则有制度平等、权责对等、主管负责等五项[4] - 问责范围涵盖未执行决议、管理不作为等十一项[4][5] 问责措施与情形 - 措施有内部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可单项或多项适用[9] - 六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罚[13] - 七种情形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究责任[15] 问责流程与结果 - 发生问责情形及时启动程序并通知调查[17] - 结果上报总裁,涉总部高管需向董事会等汇报[19] - 2025年本办法执行,2024年11月19日旧办法废止[20]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5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发通知,经同意且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不受限[11] - 委员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1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关联委员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13]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材料保存 - 会议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3] 细则生效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原细则(2023年12月修订)废止[17]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52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1] - 2024年11月19日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废止[31] 审计报告与检查 - 内部审计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工作报告[9]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2] 审计部门职责与权限 -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并出具年度报告[12] - 有要求提供资料、检查等权限[14] 审计原则与范围 - 工作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等原则[3] - 适用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5] 关注问题指标 - 重大关注问题有定量指标,审计人员可微调[20] - 重要关注问题定量指标为重大的80%[21] - 违法且金额超1万属重要关注问题[21] 问责与整改 - 依据审计报告对被审计单位绩效考核[21] - 重大、重要问题问责处罚,一般问题限期整改[22] - 整改方案签批备案要求不同[25]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52
内控评估 - 董事会每年选核心单位及部门全面评估内控[10] - 1至4月开展内控评价,报告与财报一同披露[11] 评估方法与内容 - 内控评价方法有七种,含个别访谈等[10] - 评价内容围绕五大要素[7] 缺陷分类与标准 - 内控缺陷分重大、重要、一般三类[13]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指标2≥1%[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500万元及以上[14] 责任主体 - 董事会对内控评价报告真实性负责[4] - 风险管理部实施内控测试和评价[5] - 董事长闭会期间领导内控评价[9] 整改与问责 - 重大、重要缺陷对相关人员问责处罚[15] - 一般缺陷限期整改,必要时处罚[15] 报告与制度 - 每年出具内控评价报告,与财报同时披露[17] - 2024年11月19日相关旧制度废止[21]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52
制度修订 - 公司2025年10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3] - 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4] 沟通与披露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5] - 指定上交所网站及规定媒体为信息披露媒体[7] 沟通渠道 - 官网设专栏收集答复问题、发布信息[7] - 设咨询电话和邮箱并保证畅通[7] - 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8] - 股东会为股东提供便利和网络投票方式[9] - 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活动记录[10] 说明会 - 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投资者关心内容[12]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2] - 说明会采取便于参与方式,现场需直播并提前公告[20]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21] 档案与责任人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3]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相关工作[14] 管理部门与人员 - 证券部为管理部门,履行多项职责[16] - 从事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和专业知识[16] 内部机制 - 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配合[16] 合规要求 - 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法违规[14]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5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工作细则[1] 人员构成 - 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 独立董事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发通知,经同意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不受限[10] - 一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独董应委托其他独董[1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提请董事会更换[1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评价或讨论报酬时董事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可行[12] 决议与材料保存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