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需审计,中期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一般无须审计[8]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季度报告在第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编制披露[8] - 年度和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10]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2]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4] - 公司在董事会决议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16] - 控股和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7] 责任与流程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披露负主要责任[20] - 总裁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财务管控中心编制报表及附注并组织审计[21] - 各部门提供编制定期报告基础资料,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21] 其他披露要求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5%以上股东等情况变化需告知配合披露[22][2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等主体,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28][29]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26]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方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5] 制度相关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原制度废止[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