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农开发(600359)
icon
搜索文档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2025-08-11 11:15
财务资助金额 - 本次追加资助最高不超28150万元,2025年计划资助60430万元[2] 各公司资助情况 - 塔河种业持股98.96%,本次追加15000万元,2025年计划20000万元[3] - 新农甘草持股100%,本次追加5000万元,2025年计划10000万元[3] 财务资助余额 - 截至公告日,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39462.05万元,占净资产比例56.89%[7]
新农开发(60035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08-11 11:1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提名韩路、李伟、王鹏程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亲属、有不良记录者不具独立性或有不良记录[2][3] 其他条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任职不超六年[4] 人员情况 - 李伟有教授职称及相关专业经验[5] - 被提名人已通过资格审查[5]
新农开发(60035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伟
2025-08-11 11:1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会计、财务、管理方面工作经验[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符要求[2] 不良记录判定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人员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有不良记录[3] 其他条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 审查情况 -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5年8月1日[6]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11 11:1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8月27日11点在新疆阿拉尔市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5] - 本次股东会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5项,累积投票议案2项[8] 选举信息 - 需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27]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28]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2日[15]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10:00至19:00[18]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11 11:15
会议信息 - 公司八届二十次监事会于2025年8月8日通讯召开,5名监事全参加[1]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等5项议案全票通过[1][2][3][5] - 《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4票同意,吴迪回避[4][5]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docx
2025-08-11 11:15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8月11日通讯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7位董事全出席[1] 议案审议 - 通过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议案,提名4非独和3独董候选人[1][2] - 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3][4] - 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议案[6] - 通过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拟换为利安达[8][9] - 通过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吴婷回避[10][12] - 通过追加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议案[13][15] -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议案[16][17] - 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8月27日召开[18][19]
新农开发: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承诺--王鹏程
证券之星· 2025-08-11 11:14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5年以上经济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1]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1] - 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1] 独立性声明 - 不存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关联关系 [2] - 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 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2][3] - 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 任职合规性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3]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且连续任职未满六年 [3] 专业背景 - 具备农业经济学专业知识及教授职称、博士学位 [3]
新农开发: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11 11:1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完善治理结构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 [1] -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其决策需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要求 [1] 委员会组成机制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两名独立董事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1][5]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不再任董事时自动丧失资格 [2] - 下设工作组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 负责日常会议组织 资料准备及决议执行 [2]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 绩效评价标准 审查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 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 [2][3] - 需向董事会建议董事及高管薪酬 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及子公司持股安排等事项 [3][4]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4] 决策与考评程序 - 工作组需提前准备财务指标 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高管职责范围及绩效考评指标等资料 [4] - 考评程序包括高管述职 绩效评价 以及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 [5]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 [6]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 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6]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通讯方式进行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 [6] - 会议记录需由委员签名并交董事会办公室保存 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7]
新农开发(6003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1 11:01
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1] 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主要职责 - 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履职并考评[8] 考评程序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经述职、评价等程序[12] 会议规则 - 每年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过半通过决议[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批准生效,2022年细则废止[20]
新农开发(600359)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11 11:0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 募投项目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需重新论证[11] 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3]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监管协议与专户设置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8] 资金使用限制 - 不得将募投项目用于财务性投资[13] 流动资金补充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专户实施[16]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十二个月[17]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在净额10%以上,经审议才可使用[19] 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7]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27]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7] - 董事会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