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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开发(60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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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开发(600359)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09:40
收入和利润同比变化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2.45%至2.84亿元人民币[20] - 利润总额同比下降60.18%至2012.42万元人民币[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1.47%至1893.64万元人民币[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同比下降56.87%至2288.95万元人民币[20] - 基本每股收益0.0496元同比下降61.49%[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5%同比下降4.58个百分点[21] -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2%同比下降4.6个百分点[22]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2.84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3.66亿元下降22.4%[88] - 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983.71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5052.83万元大幅下降60.7%[8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3.64万元,同比下降61.5%[89] - 基本每股收益从2024年上半年的0.13元/股下降至2025年同期的0.05元/股,降幅61.5%[89] 成本和费用同比变化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5.21%至2.193亿元[37]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1.86%至629万元[37]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4.22%至396万元[37] - 利息费用从2024年上半年的634.78万元下降至2025年同期的470.61万元,减少25.9%[88] 现金流量同比变化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93%至7606.84万元人民币[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恶化96.86%至-1.138亿元[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8.93%至7607万元[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0%至7606.8万元(2024年同期8352.6万元)[9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98.8%至1.15亿元(2024年同期5791.0万元)[95]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增长44.3%至8355.4万元(2024年同期5791.0万元)[9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26.1%至1.76亿元(2024年同期1.39亿元)[9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1.7%至3.84亿元(2024年同期3.90亿元)[95]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9.7%至803.6万元(2024年同期3955.9万元)[98] - 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现金3958.3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9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23.5%至2.01亿元(2024年同期2.63亿元)[94]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应收账款同比激增206%至3449万元[41] - 预付账款减少93.08%至87.88万元,主要因大额物资采购款完成结算[42] - 其他流动资产下降34.15%至1657.13万元,系进项税发票减少所致[42] - 在建工程增长43.70%至1.26亿元,因子公司新增建设项目[42] - 无形资产增加41.15%至6285.08万元,主要由于购入土地使用权[42] - 其他非流动资产激增734.21%至330.77万元,系预付工程项目款项[42] - 应付账款减少37.81%至3702.50万元,因支付大宗物资采购款[42] - 合同负债下降93.52%至538.33万元,因本期实现产品销售[42] - 长期借款增长68.98%至1.01亿元,用于新增工程项目投资[42] - 公司货币资金从2024年末的3.42亿元增至2025年6月30日的3.84亿元,增长12.2%[82] - 公司短期借款从2024年末的3.45亿元增至2025年6月30日的4.02亿元,增长16.6%[82] - 公司存货从2024年末的4.13亿元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3.12亿元,下降24.5%[82] - 公司合同负债从2024年末的8308万元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538万元,下降93.5%[82] - 公司应收账款从2024年末的1127万元增至2025年6月30日的3449万元,增长206%[82] - 公司长期借款从2024年末的5987万元增至2025年6月30日的1.01亿元,增长69%[83] -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2024年末的6.99亿元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6.77亿元,下降3.1%[83] - 公司未分配利润从2024年末的-6.74亿元改善至2025年6月30日的-6.55亿元,改善2.8%[83] - 公司资产总额从2024年末的14.55亿元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14.46亿元,下降0.6%[82][83] - 公司总资产从2024年末的10.11亿元增长至2025年6月30日的10.78亿元,增长6.6%[85] - 货币资金从2024年末的2.07亿元增加至2025年6月30日的2.31亿元,增长11.9%[85] - 短期借款从2024年末的2.62亿元上升至2025年6月30日的3.07亿元,增长17.3%[86] - 长期股权投资从2024年末的4.06亿元增加至2025年6月30日的4.27亿元,增长5.3%[85] - 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为3.839亿元,期初余额为3.421亿元[176]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00万元,期初余额为100万元[178] -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5282.46万元,期初账面余额为2929.40万元[183] - 一年以内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454.20万元,期初余额为1083.45万元[183] - 五年以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786.75万元,期初余额为1717.62万元[183]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1,345,458.10元,较期初减少9,125,027.44元[194]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878,795.49元,较期初12,699,855.64元下降93.08%[197] - 1年以内账龄预付款项占比63.67%,金额559,619.99元[197] - 1-2年账龄预付款项金额284,515.17元,占比32.38%[197] - 期初1年以内账龄预付款项占比99.02%,金额12,576,074.66元[197] - 3年以上账龄预付款项金额10,000.00元,占比1.14%[197] 其他财务数据 - 其他收益同比增长45.73%至355万元[37] - 信用减值损失扩大931.06%至-358万元[37] - 所得税费用暴涨6826.2%至29万元[37] - 信用减值损失从2024年上半年的-34.77万元扩大至2025年同期的-358.48万元[88]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3,953,031.47元,主要受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净损益-3,424,716.71元及其他营业外支出-1,169,542.06元影响[2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537,482.34元(非持续影响类)[23]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00,000.00元[23]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585,891.81元被认定为经常性损益[24]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其他类减值146.49万元,期末价值1566.52万元[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下降3.14%至6.77亿元人民币[20] - 总资产下降0.64%至14.46亿元人民币[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减少146.5万元[1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未分配利润增加1883.6万元[100] - 公司实收资本(或股本)为381,512,820.00元[101][102] - 公司资本公积从年初938,470,715.79元减少320,647.43元至期末938,470,715.79元(未变,因减少额被其他项目抵消)[102] -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从年初-56,992,954.18元减少至期末-57,313,601.61元,减少320,647.43元[102] - 公司未分配利润从年初-699,103,217.78元增加49,142,447.86元至期末-649,960,769.92元[102]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49,142,447.86元[102] - 公司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利润分配为-416,640.00元[101][102] -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年初627,581,788.37元增加48,821,800.43元至期末676,403,588.80元[102] - 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从年初17,641,860.18元增加1,062,974.49元至期末18,704,834.67元[102]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从年初645,223,648.55元增加49,884,774.92元至期末695,108,423.47元[102] - 公司专项储备为63,694,424.54元,期内无变化[101][102] - 公司实收资本为381,512,820.00元[105][106] - 公司资本公积为1,116,174,162.95元[105] -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41,879,381.99元[105]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20,404,077.80元[105]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464,933.50元[105] - 公司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18,005,706.34元[105] -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为-320,647.43元[105] - 公司总股本为381,512,820股[106] -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52,824,552.93元,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6,215,559.25元,计提比例100%[18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36,608,993.68元,坏账准备金额2,115,196.31元,计提比例5.78%[184] - 应收账款期末坏账准备总额为18,330,755.56元,较期初增加409,200.74元[188]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新疆阿拉尔国利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余额4,367,325.00元,计提比例100%[185] - 阿拉尔乾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5,556,815.25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86][190] - 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中,1年以内余额34,542,021.16元,计提比例1%[187] - 5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1,651,895.72元,计提比例100%[187]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24,639,211.88元,占比46.65%,坏账准备余额14,014,530.27元[190] - 本期坏账准备转回金额100,000.00元,主要来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88] - 期末前五大预付款对象合计占比57.05%,金额501,420.77元[200] - 南疆能源集团为最大预付款对象,金额156,794.87元,占比17.84%[200] - 中石油新疆销售阿克苏分公司预付款金额107,937.66元,占比12.28%[200] - 义乌市雅囡电子商务商行预付款100,000.00元,占比11.38%[200] - 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石油有限公司预付款79,988.24元,占比9.10%[200] 业务和市场表现 - 2024年国内棉花种子市场规模预计达58亿元,同比增长7.4%[30] - 转基因抗虫棉品种在棉花种子市场占比超65%[30] - 2024年国内甘草提取物出口额预计突破12亿美元,同比增长8.3%[31] - 新疆甘草种植面积超150万亩,占全国产量70%[31] - 全国肉牛存栏量达1.12亿头,同比增长3.1%[31] - 牛肉产量预计突破800万吨,进口量增至290万吨[31] -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产品加工及销售[10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项目投资存在不确定性,但将严格按拟定时间节点按期完工,确保质量且不突破预算[51] - 公司面临资金流动性风险,因部分客户可能出现资金紧张问题[51] - 公司将继续实施积极的预算管理和资源配置优化以应对资金风险[51] - 公司将加强资金政策导向和逾期资产管理力度[51] - 公司对各经营单位的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指标进行目标管理[51]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每10股送红股0股、派息0元、转增0股[5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并约束职务消费行为[57] - 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集团承诺不越权干预经营管理且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57] - 相关承诺自2023年3月4日起生效,无固定期限且严格履行[57] - 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55] - 国投集团承诺避免与新农开发发生同业竞争,确保业务独立性和优先商业机会给予新农开发[58][59] - 国投集团承诺规范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和政府定价,避免资金占用或利益侵占[58][59] - 关联交易定价执行政府定价或市场公允价格,无参考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水平确定[58] - 国投集团承诺若违反承诺导致新农开发损失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58]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60] - 报告期内无违规担保情况[61] - 国投集团承诺确保新农开发资产、业务、人员、机构及财务独立[59] - 承诺有效期持续至国投集团作为新农开发控股股东期间[58][59] - 承诺出具日期为2023年3月4日(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和2012年4月10日(再融资相关)[58][59] - 国投集团承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回避义务及审批程序[58][59]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189万元,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万元[62] - 截至报告期,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人民币292.25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人民币9966.94万元,其他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人民币18.3万元[63] - 公司以3944.76万元现金收购天山雪食品100%股权,截至报告期已支付80%即3154.76万元,剩余790万元未支付[64] -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3303.91万元现金收购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和设备,截至报告期已支付80%即2643.91万元,剩余660万元未支付[65] - 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对子公司)为9712.426万元,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860.672257万元[68] - 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为13573.098257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9.48%[68]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为9712.426万元[68]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4618户[73] - 第一大股东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381.557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0.32%[75] - 第二大股东马国斌持股718.751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88%[75] - 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持有1.54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约4.03%[76] 会计政策和税务 - 公司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4年8月28日[107] - 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确认[11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付出资产、承担负债及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115] - 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116] -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需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及资产负债表日[117] - 处置子公司股权时处置价款与对应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118]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持有期限短(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121] - 外币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按即期汇率折算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22] - 金融资产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划分为三类计量模式[12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12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入当期损益[123] - 应收账款账龄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0:2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5—04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一次董事 会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 7 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 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 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唐建国先生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 会届满。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军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蒋 才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 ...
新农开发(600359)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意见
2025-08-28 10:22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 - 提名李军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人选[2] - 提名匡玉峰、谭路平先生为副总经理人选[2] - 提名汪芳女士为总会计师人选[2] - 提名蒋才斌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人选[2] 会议相关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8月27日召开[3] - 提名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8-28 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8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非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于同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5-045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结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 ,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名单如下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内控制度
2025-08-28 09: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防范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 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 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开立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内控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公司为所属 子公司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 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为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 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 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 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全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8 09:19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关联交 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 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5-08-28 09: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3月23日获批发行9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9日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3.8151282亿元人民币[2] - 公司发起人为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1997年12月31日认购2.04亿股[9] - 公司股份总数为3.8151282亿股,均为普通股[9]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9]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公司拒绝应15日内书面答复[20] -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需在决议作出60日内[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2]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2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8] 董事选举与任职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职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党组织相关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任期与之相同[60] - 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7人[61] - 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63] 交易与担保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76]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超30万元等需董事会审议[7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1] - 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等应现金分配股利[106]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年度可分配利润10%[106]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01]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1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23]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25]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9: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低于 1/3。 公司可以设职工董 ...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9:1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4]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限制及结束时间规定[17] 投票相关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1]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6] - 派现等提案通过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7] 决议相关 - 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27]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28] 违规处理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证券交易所可停牌[30] - 召集等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30] - 董事等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者市场禁入[30] 其他 - 公告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32] - 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2] - 规则与法规抵触执行国家规定[32] - 规则自审议通过生效,2022年8月规则废止[32] - 规则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3]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8 09:19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