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60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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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05 08:46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订实施细则[2] 人员构成 - 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产生机制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权限 - 研究公司战略规划等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6][7]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通知期限为召开前三日[11]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8-05 08:46
公司基本信息 - 2001年8月1日经批准首次发行3850万股,8月20日在上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7039099786元[6]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7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2] - 已发行股份数为7039099786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3]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同意[16] -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19]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3]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6]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必要时设副董事长1人[70] - 董事会对投资资金运用权限为年度累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单项不超30%[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7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88] 管理层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4]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每届任期3年,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连聘可连任[96]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2]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8-05 08: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公告 - 召开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期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0]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1名成员主持[21] - 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1] - 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1人担任会议主持人[21] 决议通过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须由参加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由2/3以上通过[23] - 非关联股东就关联股东是否回避经1/2以上非关联股东同意作出相关决定[23]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2名(含2名)以上董事、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5] - 股东选举董事时拥有的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25]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应达到出席该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25] - 若2名或以上候选人得票相同且在拟当选人中最少,全部当选致当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应在下次股东会选举;当选董事不足应选人数,就所缺名额在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25] - 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下次股东会应在该次股东会结束后的2个月以内召开[25]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计票监票 - 股东会表决需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31]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信息[33]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的决议[33]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05 08:46
担保规定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两者对外担保之和[2] - 被担保人近3年财务文件有虚假记载不得担保[5] - 公司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审议要求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7][8] - 一年内向他人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或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8] 额度预计 - 可对不同资产负债率子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资料收集 - 财务部按月收集被担保人财务资料,按年度收集审计报告[11]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05 08: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独董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5] 提名委员会工作 - 研究董高人员选择条件提交董事会[9] - 不定期开会,董事长等可要求召开[11] 会议规则 - 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豁免[11]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全体过半通过[12] 细则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由其制订解释[15]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5-08-05 08:4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提名范红卫等5人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公司提名刘俊等3人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提名事项将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2]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08-05 08:4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俊、薛文良、邬永东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有相关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已参加培训获证明[2] - 部分股东亲属、受处罚人员等不具备任职资格[3][4]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未超三家,连续任职未超六年[6]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邬永东)
2025-08-05 08:45
任职资格 - 参加培训并取得上交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2]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非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3]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无相关亲属任职[3] 合规情况 - 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4]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4]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4] 其他条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6] - 在恒力石化连续任职未超六年[6] -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6] - 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8-05 08:45
股本与股份 - 公司总股本为7,039,099,786元,已发行股份数为7,039,099,786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权力 - 公司拟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持股比例由3%降至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高、侵犯公司权益他人、全资子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提起诉讼[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并持股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11]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并持股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回应[9]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说明理由并公告[10]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股东会并接受股东质询[10]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3]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4]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需要时设副董事长1人[15] 关联交易与财务资助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策有不同金额权限,超一定金额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7] - 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超一定金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利润分配与资本变动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2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28]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28] 章程修订 - 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29] - 因取消监事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30]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0]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0]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6日[32]
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任的公告
2025-08-05 08:45
人事变动 - 恒力石化证券事务代表段梦圆因工作调整申请辞任[2] - 段梦圆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6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