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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场(60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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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5-04-24 13:43
会议安排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 关联交易 - 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经营需要,定价遵循原则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1]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5-04-24 13:42
业绩数据 - 报告期母公司净利润46602228.65元[2] - 2024年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 -1.48亿[3] - 截至2024年底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9.23亿[3] - 实收股本11.28亿元[3] 利润分配 - 2024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2][3]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4 13:0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196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196 号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中国•上海 2025 年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4年度
2025-04-24 13:06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229.81亿元,同比下降6.19%[25] - 2024年营业总成本225.01亿元,同比下降4.48%[25] - 2024年净利润 - 1.52亿元,亏损幅度收窄1.99%[25]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亿元,上期为5.25亿元[28]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资产总计11,102,371,659.98元,较上年末下降[18]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4,967,089,834.28元,较上年末减少[18]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6,135,281,825.70元,较上年末增加[18] - 2024年末负债合计10,391,618,395.48元,较上年末减少[20]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710,753,264.50元,较上年末减少[20] - 2024年末房贷资金为384,867,941.15元,较上年末增加[18] - 2024年末应收账款为48,565,281.34元,较上年末减少[18] - 2024年末存货为4,267,587,518.00元,较上年末减少[18] - 2024年末固定资产为4,531,930,533.70元,较上年末增加[18] - 2024年末短期借款为4,112,729,840.72元,较上年末减少[20] - 2024年末货币资金增长约605.16%,应收账款增长约11.36%[22] - 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下降约4.99%,流动资产下降约1.56%[22] - 202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下降约2.66%,非流动资产下降约3.06%[22] - 2024年末短期借款下降约10.94%,应付账款下降约61.09%[23] - 2024年末流动负债下降约3.08%,所有者权益增长约1.99%[23] 其他要点 - 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402,766.86万元,短期偿债压力大[7] - 管理层认为可获足够资金满足至少12个月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7] - 公司已对房地产存货计提跌价准备63,763.71万元[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12833.4788万股,注册资本为112833.4788万元[36]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未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172][176]
中央商场(600280) - 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4 13:06
业绩总结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23日对中央商场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6] - 2024年度其他应收款总计期初余额468,895.82万元,累计发生额431,854.07万元,占用资金利息10,407.50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432,588.14万元,期末余额478,569.25万元[13][14][20] 资金往来 - 南京雨润生鲜食品有限公司期初往来资金余额5.10万元,往来累计发生金额5.10万元[12] - 南京金福润食品有限公司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47万元,往来累计发生金额2.47万元[12] - 安徽中商便利店有限公司期初往来资金余额600.64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0.52万元,偿还累计发生40.00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561.16万元[12] - 海安南润中央购物厂场有限公司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0,813.18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66,227.29万元,偿还累计发生300.00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76,740.47万元[12] -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76,934.90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88,103.18万元,偿还累计发生4,600.00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227,514.93万元[12] - 南京甫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26.01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226.01万元[12] 其他应收款 - 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47,826.53万元,期末余额31,911.29万元[13] - 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100,895.19万元,期末余额85,058.56万元[13] - 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16,417.49万元,期末余额35,975.23万元[13] - 沭阳福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14,874.74万元,期末余额22,048.72万元[13] - 溧阳润隆森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1,615.28万元,期末余额3,226.21万元[13] - 扬中润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3,691.48万元,期末余额3,524.96万元[13] - 如皋雨润乐园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140.11万元,期末余额149.76万元[13] - 南京盱眙鑫优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206.92万元,期末余额240.27万元[13] - 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数4371.34,期末数3488.89[20] - 南京扬钟鑫优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数17.62,期末数34.30[20] - 海安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9291.89,期末4736.48[20] - 南京中商金润发超市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为370.97[20] - 沭阳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3576.64,期末1381.98[20] - 宿迁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1829.48,期末737.69[20] 预付款项 - 2024年控股股东附属企业南京雨润生鲜食品有限公司与公司经营性往来,预付款项期初余额5.10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5.10万元[17] - 南京金福润食品有限公司预付款项为2.47[18]
中央商场(600280) - 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5-04-24 13:06
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197 号 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 | 一、 | 鉴证报告 | | 1-2 | | 二、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 1-2 | 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197号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央商场")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198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中央商场2024年 ...
中央商场(600280) - 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4 13:06
财务审计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央商场2024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3] 资金占用情况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含息227,514.93万元,不含息88,103.18万元[6]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累计发生66,227.29万元[6] - 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含息余额10,813.18万元,不含息600.64万元[6] - 2024年末占用资金余额88,103.18万元[6] 往来资金情况 - 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76,934.90万元[6] - 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66,227.29万元[6] 其他应收款情况 - 总计其他应收款年初数431854.07,年末数432588.14,本期发生额478569.25[8] - 绘州中央百货大楼其他应收款年初2965.82,年末3848.27,本期3488.89[8] - 海安润隆商业管理其他应收款年初9291.89,年末4555.41,本期4736.48[8] 其他 - 汇总表于2025年4月23日获董事会批准[8]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纪生)
2025-04-24 12:5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彭纪生 本人彭纪生作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彭纪生,男,1957年4月生,管理学博士,南京大学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 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副系主任。兼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金融租赁公司独立董事。在人力资源 管理和企业管理领域发表中、英文论文近 200篇,出版专著与教材 10 本左右;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项,省部级项目 6项,完成企业委托的管理咨询项 目多项。 (二)是否存在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 担任任何职务,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顺龙)
2025-04-24 12:58
会议相关 - 2024年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5] - 2024年4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 - 2024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 - 2024年10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名称未完整提及)[9] 人员相关 - 独立董事赵顺龙出席股东大会2次,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5] - 赵顺龙担任董事会多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7] - 2024年赵顺龙参加合规培训共9次[8] - 2024年度公司提名祝珺为总裁等人员[11] 财务相关 - 2025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最高额度合计16.68亿元[10] - 2025年度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预计担保最高额度合计16.1578亿元[10] -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11] -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11] - 2024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70亿元,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3] 其他 - 董事会各委员会均由5人组成[7] -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与实施[14] - 2024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顺利开展工作[14] - 独立董事严格履职[16]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跃堂)
2025-04-24 12:5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跃堂 本人王跃堂作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跃堂,男,1963年6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会 计)博士,现任南京大学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商场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曾在美国康奈尔大学等学校做访问学者和 开展合作研究,兼任江苏省会计学副会长、中国实证会计研究会常务理事、弘业 期货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曾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Journal of Accounting, Auditing & Finance》《经济研究》等发表论文 60 余篇,主持多项国家自然基金 项目。 (二)是否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