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60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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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澄星:关于对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苏亚审【2024】75号
2024-04-12 15:37
资金占用情况 - 2023年度占用资金利息为258,637.51元[7]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3,500,000.00元[7]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760,787.51元[7]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为2,150.00元[7]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为47,127.96元[7] 往来资金情况 - 2023年度往来资金利息为2,150.00元[7]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4,209,417.13元[7]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为0,595,757.58元[7]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为066,730.48元[7] 审计报告 - 审计机构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苏亚审〔2024〕520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2 15:37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苏 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418,460,548.31 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 ...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4-08 12:18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临2024-007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 日、4 月 3 日和 4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 日、4 月 3 日和 4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 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 ...
ST澄星: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控股股东)
2024-04-08 12:18
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回函》之签章页 ) 火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无锡 昆 N 科 028122239 2024年4月8日 贵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发来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已收悉。就贵公司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经本公司核查,答 复如下: 截至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 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异动期间未买卖公司 股票。 特此回复。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ST澄星: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实际控制人)
2024-04-08 12:18
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异动 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贵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发来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已收悉。就贵公司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回函》之签章页) 实际控制人:李星星 2024 年 4 月 8 日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 ...
ST澄星: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控股股东)
2024-03-22 12:13
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无锡星盛 281222398 2024年 3 月 22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回函》之签章页 ) 贵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发来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已收悉。就贵公司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经本公司核查, 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 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异动期间未买卖公司 股票。 特此回复。 ...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3-22 12:13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2024年3月20 - 22日连续三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12%,属异常波动[3][4][7] 自查结果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无影响股价重大事项[5] - 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3][5] - 无影响股价的媒体报道、传闻或热点概念[6] - 控股股东等在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6] 其他提示 - 提醒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7] - 指定《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7] - 董事会确认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前期信息无需更正补充[8]
ST澄星: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实际控制人)
2024-03-22 12:13
作为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异动 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发来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已收悉。就贵公司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2024 年 3 月 22 日 (以下无正文) 特此回复。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回函》之签章页) 实际控制人:李星星 ...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3-15 11:1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丁剑、詹应斌、陈华妹 2024 年 3 月 12 日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 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 独立董事陈华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事项符合 市场规则,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3-15 11:18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 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 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