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6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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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8] 信息申报 - 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身份信息[10] 减持计划 - 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0]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股份变动公告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违规处理与买卖限制 - 违反《证券法》44条,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4]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和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6]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票[9]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 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 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已经或者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本办法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 2 个交易日内披 露。 第三条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和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 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明确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 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 原则,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 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第四条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2 10:30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 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议案》,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周斌照)
2025-12-02 10:30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周斌照 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古越 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古越龙山 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1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2-02 10:30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25-048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 司独立董事蔡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蔡敏女士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蔡敏女士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 | | | | 是否继续 | | 是否存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原定任期 | 离任 | 在上市公 | 具体职 | 在未履 |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到期日 | 原因 | 司及其控 | 务(如 | 行完毕 | | | | | | | 股子公司 | 适用) | 的公开 | | | | | | | 任职 | | 承诺 | | 蔡敏 | 独立董事、董 | 2025 年 | 2027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治理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0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系依据《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社会公众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上市,为公众上市公司。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在 资本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贯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所阐述的精神,改 善公司治理。《公司章程》及治理相关的文件,应当符合治理准则的要求。 第三条 公司应当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弘 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良好公司治理实践。 公司治理应当健全、有效、透明,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衡,保障股东的 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切实提升企业整 体价值。 第四条 公司股东、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