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东医疗(6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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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东医疗: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钟凯)
2024-03-22 10:2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人员不符要求[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人员有不良记录[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3] - 在北京万东医疗任职不超六年[3]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已核实并确认符合上交所任职资格要求[5]
万东医疗: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万东医疗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3-22 10:22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东医疗"或"公司")2021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万东医疗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162,244,85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发行价格为 12.71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62,132,157.89 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15,845,933.54 元后,募集资金净 ...
万东医疗:万东医疗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22 10:22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末,立信合伙人278名、注会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693名[1] 业绩数据 - 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1]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2] 评价 - 公司认为立信具独立法人资格,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能满足审计要求[3] - 立信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专业能力等足以胜任,审计报告客观等[4] - 公司认为立信2023年履职保持独立,认真勤勉完成审计工作[5]
万东医疗:《公司章程》(2024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4-03-22 10:22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4 年第一次修订本)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1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2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3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4 | | 第一节 | | 股东 4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 6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8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9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0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3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16 | | 第一节 | | 董事 1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19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23 | | 第四节 | | 董事会秘书 24 | | 第六章 |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27 | | 第一节 | | 监事 27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28 | | 第三节 | ...
万东医疗:万东医疗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2 10:22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 2024-004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以现场形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高恩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 年 ...
万东医疗:万东医疗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03-22 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 2024-005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35,593,282.73 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03,06 ...
万东医疗:万东医疗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3-22 10:22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第一章 | 公司简介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 5 | | | 一、企业愿景 5 | | | | 二、与利益相关方的交流沟通 5 | | | | 三、社会评价 7 | | | 第三章 | 市场经营 | 9 | | | 一、规范治理,回报股东 9 | | | | 二、保障客户权益 10 | | | | (一)客户服务体系 | 10 | | | (二)客户信息保护 | 11 | | | (三)客户满意度提升 | 12 | | | 三、制造卓越产品 12 | | | | (一) 高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 | 12 | | | (二)持续不断的研发和创新 | 15 | | | (三)高标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 | 16 | | | (四)严格的产品召回制度 | 17 | | | 四、共享资源,共谋发展 18 | | | 第四章 | 企业治理 | 19 | | | 一、合规经营 19 | | | | (一)守法合规体系 | 19 | | | (二)守法合规培训 | 20 | | | (三)禁止商业贿赂和 ...
万东医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3-22 10:22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
万东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4-03-22 10:2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3] -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6] - 公司设立3名独立董事[14]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可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重大资产事项[4] - 董事会可对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对外投资等事项决策和调整[4] - 董事长可对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特定事项决策调整[11] - 董事会授权总裁在1000万元以下预算内运用公司资金和资产[12] 任职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6] -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6]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1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5]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1次定期会议[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7]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8]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2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32] -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时,委托出席有多项限制原则[23] - 董事会对关联董事涉及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27] 其他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超6年[1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1] - 董事需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承担责任[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1]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
万东医疗:万东医疗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2 10:21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 2024-00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万 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 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2,244,85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71 元,募集资金总额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