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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车辆(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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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车辆(30103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3
董高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披露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交易所公开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9] 股份买卖收益与转让限制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高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0]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深交所上市股份总数的25%[13] - 董高人员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4]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高人员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5] 董高人员离任与减持规定 - 董高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6] - 董高人员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16]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9] - 未实施减持或未实施完毕,需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9] 董高人员配偶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配偶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2] - 公司董事和高管配偶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2] 股份增持规定 -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26]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27] - 相关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27]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9] - 股份增持结果公告需在增持行为完成后三日内披露[29]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公司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应依法担责,公司会视情节处分,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需赔偿[32] - 公司对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按规定报告或披露[34]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则执行[3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8月25日)起生效施行[3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6]
中集车辆(30103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及《中集车辆(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业务活 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 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 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二章 内部审计 ...
中集车辆(30103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3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理财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 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商业银 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 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 相关理财产 ...
中集车辆(301039) - 外汇风险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3
交易审议 - 外汇远期合约交易需经2025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交易原则与策略 - 交易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保值为核心,立足风险中性[6] - 按年度制定外汇管理策略,确定套保比例及保值规模,申请年度交易额度[7] 额度与审议标准 - 额度有效期最长不超12个月,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10]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部门职责 - 资金管理部制定外汇风险管理体系等[11] - 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制定子公司策略和方案并完成交易[13] 风险控制 - 制定制度控制风险,操作坚持风险中性,禁止投机[14] - 对合约实施总量控制,确保业务在授权范围内[14] 监督与保密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和监督业务实际运作情况[15]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交易信息[17] 信息披露与存档 - 交易经审议通过后按要求及时信息披露[20] - 外汇相关业务文件由财务部门装订后存档保管[20]
中集车辆(3010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3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将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 件或者重大事项),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在信息披露前应根据本制度及《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程序。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 ...
中集车辆(301039)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3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中国境内(就本制度而言,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规 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 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
中集车辆(301039) -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3
人员任职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首席执行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审批权限 - 首席执行官可审批1亿以下股权投资(设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8] - 首席执行官可审批1.5亿以下固定资产投资[8] 报告制度 - 首席执行官定期报告每年两次,分别在半年、年度结束后两、四月递交[16] - 首席执行官重要、重大临时事项两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16] 考核审计 - 公司对高管实行与业绩挂钩考核奖惩办法[24] - 首席执行官任期内调离等情形,董事会聘事务所离任审计[24] 细则生效 - 细则经2025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施行[27]
中集车辆(3010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3
制度审议与生效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2025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7] 管理机构与人员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与执行机构,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7]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18] 管理规则 - 避免在年度、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基金经理等[11] - 管理方式包括信息披露与沟通、筹备会议等[12] 说明会要求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现金分红等说明会[15] - 说明会召开前发布公告,事后及时披露情况[16] - 特定情形时应召开说明会[17] 档案与信息公布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9]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21] 调研管理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告知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其全程参加[25]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25]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7]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27] - 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保证公平、真实准确等[28] - 发布信息受质疑且涉及股价异常波动及时披露[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审核工作[30] 其他管理 - 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立即公告并采取措施[31] - 避免在网站刊登媒体和分析师报告[31] - 可在定期报告后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尽量公开可直播[32]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32] - 可与投资者等一对一沟通,安排参观[33] - 必要时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34] 数据统计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20]
中集车辆(30103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8-25 10:3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 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5-043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拟修订《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拟废止《监事会议事 规则》。 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兼首席执行官李贵平先生或其被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登记事宜并签 署相关文 ...
中集车辆(301039) -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及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2025-08-25 10:31
人员调整 - 张灵被免去副总裁,负责全球北方市场业务,间接持股29,247股[1] - 王佳慧任董事会秘书,未持股,无关联关系[3][7] - 毛弋不再任董秘,继续担任副总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