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高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披露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交易所公开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9] 股份买卖收益与转让限制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高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0]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深交所上市股份总数的25%[13] - 董高人员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4]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高人员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5] 董高人员离任与减持规定 - 董高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6] - 董高人员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16]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9] - 未实施减持或未实施完毕,需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9] 董高人员配偶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配偶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2] - 公司董事和高管配偶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2] 股份增持规定 -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26]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27] - 相关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27]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9] - 股份增持结果公告需在增持行为完成后三日内披露[29]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公司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应依法担责,公司会视情节处分,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需赔偿[32] - 公司对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按规定报告或披露[34]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则执行[3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8月25日)起生效施行[3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6]
中集车辆(30103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