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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能源(0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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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能源(01799) - 适用於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委任代表表格
2025-12-08 09:30
公司信息 - 公司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2] 临时股东大会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30日上午十一时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2] - 通告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2] - 委任代表文件最迟须于12月29日上午十一时送达指定地点[4][5] 审议议案 - 普通决议案包括委任胡有成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取消监事会[4] - 特别决议案包括修订章程第一部分、第二部分[4]
新特能源(01799) - 2025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2025-12-08 09:2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于12月30日中午十二时正召开[3] - 会议地点在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相关研发楼会议室[3] - 会议将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章程第二部分特别决议案[5] 股份登记与参会要求 - 2025年12月23日至30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7] - 符合投票资格过户文件等须于12月22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7] - 委任代表等文件须于12月29日中午十二时正前送达[7] 会议时长 - 预期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或续会)需时30分钟[7]
新特能源(01799) -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2025-12-08 09:18
会议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0日上午11时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3] - 会议将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章程第二部分[5] - 预期H股类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需时30分钟[8] 股权登记 - 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8] - 所有过户文件及股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4时30分前交回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8] 代表文件 - 委任代表表格及相关文件须于2025年12月29日上午11时30分前送达指定地点才有效[8]
新特能源(01799)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2025-12-08 09:12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3] - 会议将审议委任胡有成先生为非执行董事等四项决议案[5] 股份登记安排 -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7] - 内、H股股东需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4时30分前交回股份过户文件[7] 文件送达要求 - 委任代表表格及相关文件需不迟于2025年12月29日上午11时送达指定地点[7]
新特能源(01799) - 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建议取消监事会;建议修订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2025...
2025-12-08 09:04
公司治理变动 - 建议委任胡有成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其持有特变电工940,734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02%,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津贴每年160,000元(税前)[15][16] - 董事会决议建议取消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章程等规则[19]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30日上午11时召开,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于12月30日上午11时30分召开,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于12月30日中午12时召开[6 10 11] - 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确定有权出席大会并投票的股东记录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2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2月20日注册成立,2012年10月16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名称为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亿元[10][40] - 公司股本总额为14.3亿股,其中内资股10.53829244亿股,占总股本的73.69%;H股3.76170756亿股,占总股本的26.31%,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10][11][5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7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按持股份额获得股利等利益分配,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缴纳股金等义务,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94][100][10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高管等请求相关方起诉或直接起诉[99] 会议表决规则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类别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权表决通过[136][154] - 连续180日以上每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可提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连续90日以上每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43]
新特能源(01799)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12-02 12:14
股本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底,H股法定/註冊股份376,170,756股,股本376,170,756元[1] - 截至2025年11月底,內資股法定/註冊股份1,053,829,244股,股本1,053,829,244元[1] - 2025年11月法定/註冊股本總額1,430,000,000元,無增減[1] 股份发行 - 截至2025年11月底,H股已發行股份376,170,756股,庫存股份0股[2] - 截至2025年11月底,內資股已發行股份1,053,829,244股,庫存股份0股[2] - 2025年11月H股和內資股已發行及庫存股份無增減[2]
新特能源(01799.HK):取消监事会
格隆汇· 2025-12-02 12:0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日决议取消公司监事会 [1] - 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公司将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1] - 此次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1]
新特能源(01799) - 建议取消监事会;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
2025-12-02 11:54
公司治理变动 - 2025年12月2日董事会决议取消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3] - 董事会决议删除公司章程中类别股东大会规定[4] - 修订章程及取消监事会待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此前现行章程有效[5] 法规与规则变化 - 2023年3月31日中国新法规生效,部分旧法规废止[3] - 2023年8月1日联交所上市规则修订生效[4] 股权与章程 - 新法规下内资股及H股视为同一类普通股,权利相同[4] 人员与通告 - 公告日董事会有4名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和3名独董[7] - 将适时刊发议案详情通函及大会通告[6]
新特能源(01799) - 於2025年12月2日举行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25-12-02 11:46
股权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3亿股,含内资股10.53829244亿股、H股3.76170756亿股[4] - 特变电工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6.61%,含9.51226161亿股内资股和122.32万股H股[5] 股东大会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日举行[2] - 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持10.93358025亿股有投票权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约76.46%[4] 协议表决 - 与特变电工的零星服务补充框架协议赞成票1.42131864亿股,占比100%[6] 董事会 - 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含4位执行董事、1位非执行董事和3位独立非执行董事[7]
新特能源: 黄汉杰获委任为董事长
智通财经网· 2025-11-25 06:01
公司人事变动 - 张建新辞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1] - 辞任原因为接受控股股东特变电工的战略规划发展工作调整任命 [1] - 黄汉杰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并获委任为新任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1] - 黄汉杰同时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 - 董事会建议委任胡有成为非执行董事,该委任须待股东大会批准 [1] - 建议委任胡有成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 - 胡有成的董事津贴将按照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监事津贴方案厘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