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01799) - 建议取消监事会;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
新特能源新特能源(HK:01799)2025-12-02 11:54

公司治理变动 - 2025年12月2日董事会决议取消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3] - 董事会决议删除公司章程中类别股东大会规定[4] - 修订章程及取消监事会待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此前现行章程有效[5] 法规与规则变化 - 2023年3月31日中国新法规生效,部分旧法规废止[3] - 2023年8月1日联交所上市规则修订生效[4] 股权与章程 - 新法规下内资股及H股视为同一类普通股,权利相同[4] 人员与通告 - 公告日董事会有4名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和3名独董[7] - 将适时刊发议案详情通函及大会通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