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股份(9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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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工股份(9200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1 11: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相同,届满可连选连任[9] 人员补选规定 - 人员不符合规定,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日常办事机构 - 日常办事机构为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独立性,监督评估内审工作[10] 会议相关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工作,向董事会报告情况[15] -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2] - 会前三天通知成员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提前一天通讯通知[2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2] - 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2] - 成员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3][24] - 利害关系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意见由董事会审议[24] - 会议有记录,出席成员签名,交董事会秘书保存[24] - 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24] 其他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成员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有异议,审核时投反对或弃权票[18] - 发现违规行为履行监督职责,及时报告并提请纠正[20]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28]
天工股份(92006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1 11:02
证券代码:920068 证券简称:天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6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及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 ...
天工股份(9200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11 11:02
证券代码:920068 证券简称:天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4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及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的信息披露、保密等事务时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司经 营、公司股票及其证券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 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法规、《上市规则》 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信 息。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四条 公司及相 ...
天工股份(9200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11 11:02
证券代码:920068 证券简称:天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5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及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 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 ...
天工股份(92006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1 11:02
证券代码:920068 证券简称:天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0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及修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天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包 ...
天工股份(920068) - 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9-11 11:02
证券代码:920068 证券简称:天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1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及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母公司"系指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系指母公司经对外投资持有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的经营和投资应服从母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产业布局。子公司 应自觉接受母公司的检查与监督;针对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
天工股份(9200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11 11:02
制度审议与生效 - 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2] 信息申报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信息变动和离任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北交所申报[7][8] 减持规定 - 每次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10] - 拟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超公司股份总数1%,需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10][11]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股份[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股份[13] 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股份[15]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股份[15]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6]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19] 其他 - 本制度所称“及时”指两个交易日以内[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24]
天工股份(92006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9-11 11:02
议案审议 - 2025年9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4]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5]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5]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5] 不分配情况 - 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可不分配[2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在股东会召开后两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5] - 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执行情况[25] - 未作现金分配预案应披露原因[25]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可扣减红利偿还[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8]
天工股份(92006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9-11 11:02
公司治理制度 - 2025年9月11日董事会通过治理制度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提前3天通知,一致同意可不受限[6] - 会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表决一人一票,有多种表决方式[7] - 关联交易等事项、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7][8] - 行使职权公司应及时披露,不能正常行使应说明情况理由[9][1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制作,保存不少于10年[11]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14]
天工股份(9200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1 11:0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不设副董事长[8]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辞职后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8][9]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权限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11] - 审议除规定外的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 九种情况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如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2][13]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他人履职[14] - 董事长职权包括主持会议、督促决议执行等[14][15]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0] - 六种情况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提前两日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22][2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26]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一事一表决,经出席会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0] - 有关联关系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2]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将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2] 其他 - 董事会应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董事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3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6] - 董事会会议应作记录,出席人员须签名,记录错误可更正[37]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者可免责[37]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39][40]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上述规定为准[42]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44] - 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对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十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