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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鹏智能: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1:07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 - 应出席和实际出席职工代表均为20人[2] 选举结果 - 审议通过选举陈娟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3] - 选举议案表决同意票20票,反对和弃权票均为0票[4] - 选举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泰鹏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1:07
监事会情况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3] -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2024年5月9日届满,第三届由3人组成,提名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6]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4][7][8][9][10][13]
泰鹏智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4-24 11:07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琳、田新诚、杜媛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2] - 符合《公司法》等多项法律法规要求[3] - 有多种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5][6] 资格核实 - 提名人已核实候选人任职资格并确认符合要求[7]
泰鹏智能: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2024-04-24 11:07
股权结构 - 刘建三持股3132788股,占比5.30%[2] - 石峰持股2011466股,占比3.40%[2] - 范明持股758472股,占比1.28%[2] - 王健持股395619股,占比0.67%[2] - 刘凡军持股231116股,占比0.39%[3] - 耿娜持股131672股,占比0.22%[3] - 杨泽雨持股98905股,占比0.17%[4] - 陈丽丽持股36239股,占比0.06%[5] - 陈娟持股31500股,占比0.05%[7] - 李琳、田新诚、杜媛持股0股,占比0.00%[4]
泰鹏智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田新诚)
2024-04-24 11:07
会议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召开8次,股东大会召开2次,独立董事田新诚均按时出席[2] - 2023年薪酬与考核、战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召开3、5、1次,田新诚均出席[4] 公司运营 - 2023年度公司未提供担保,无资金占用情况[7] - 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制定合理,考核发放合规[7] 独立董事工作 - 2023年田新诚对董事会议案均投赞成票[3] - 2023年田新诚现场调研2天,参加业务培训[8][9]
泰鹏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4 11:0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1] 会议情况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2] - 各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2][3][4] 审计评价 -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合规准确完整[6] - 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专业勤勉[6]
泰鹏智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024-04-24 11:07
业绩总结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71,189,971.83元,资本公积为99,593,255.88元[3] 利润分配 - 总股本59,160,000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648,800.00元[3] - 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23,664,000股[3] - 权益分派预案经2024年4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 政策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8] - 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每年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80%[12]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40%[12] 决策流程 - 董事会决策利润分配预案时应与监事讨论并听取中小股东意见[14]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与股东交流并答复问题[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批准且不得违规[15] 特殊情形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四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4][15][1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5] 其他 - 送转股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增加,每股收益等指标将摊薄[17] - 权益分派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19]
泰鹏智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杜媛)
2024-04-24 11:07
独立董事提名 - 杜媛被提名为泰鹏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2] - 有持股比例及亲属关系限制条件[3] - 有违法违规及任职次数等限制条件[5][6] - 需具有会计等专业高级职称[6] 任职承诺 - 承诺任职后不符条件将按规定辞去职务[7]
泰鹏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1:07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通知4月13日发出[5] - 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9人[3]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议案表决同意9票,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5][6][8][10][12][14][15][20][21][22]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需提交股东大会[12] 公司安排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2024年5月9日届满[20][21] - 第三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20][21] - 拟定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4] 公司决策 - 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6] - 拟进行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将变更[22] - 拟使用自有资金在泰国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22]
泰鹏智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琳)
2024-04-24 11:07
人员提名 - 李琳被提名为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需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 - 特定持股及亲属关系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不符要求[3] - 近36个月有违法处罚或不良纪录人员不符要求[5] - 过往任职出席会议情况不符要求人员不符[6] 人员情况 - 李琳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