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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鹏智能(87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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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鹏智能(873132)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5-02-23 16:00
股份数据 - 公司总股本为82,824,000股[6] - 无限售条件股份28,123,225股,占比33.96%[5][6] - 有限售条件股份54,700,775股,占比66.04%[5][6] - 高管股份7,342,465股,占比8.86%[5][6] - 其他法人股份47,358,310股,占比57.18%[5][6] 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1,312,572股,占总股本1.5847%,2025年2月27日可交易[2] - 刘建三本次解除313,278股,占0.3782%,未解除3,289,428股[3] - 石峰本次解除201,147股,占0.2429%,未解除2,112,039股[3] 其他情况 - 公司股票2023年11月16日上市,未发生特定低价情形[8]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无主体违反承诺情况[9] - 申请股东无未履约承诺等问题[10] - 减持预披露主体后续减持将及时披露信息[11]
泰鹏智能(873132)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5-02-09 16:00
现金管理决策 - 2024年12月27日股东大会通过用不超1.2亿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议案[2] - 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12个月,超期顺延至交易期满[3] 产品情况 - 截至2025年2月10日,银行理财产品全部到期赎回[4] - 两款工行肥城支行产品分别收益46717.81元、8173.97元[4] 现状与影响 - 截至公告日,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0元[4] - 现金管理不影响经营,可提高资金效率和收益[5]
泰鹏智能(873132) - 关于泰国子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2-05 16:00
市场扩张 - 2024年4月23日公司决议在泰国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3] 项目进度 - 原计划2025年2月19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权登记过户,因BOI申请进度不及预期,延长至2025年10月19日[4][5] 资金支付 - 子公司已支付20%土地购买价款定金,备忘录签署当日再支付30% [5] - 子公司需按年利率2.5%向卖方支付利息[6] - 延长过户期限内,子公司可向卖方支付不超土地总金额10%的价款[6]
泰鹏智能(873132)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1-26 16:00
资金使用 - 拟用不超4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2]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2300万元,未到期余额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9.48%[4] 委托理财 - 本次买交行泰安分行产品2300万元,预计年化0.80%-1.90%,期限63天[5] - 2024年多笔委托理财本金收回,年化收益率1.15%-1.75%[13] - 2025年1月27日至3月31日,2300万元委托理财预计年化0.80%-1.90%[12] 风险管控 - 跟踪投资产品,控制风险,向董事会报告资金使用[9] - 金融市场有波动,短期收益不可预期,存在操作及监控风险[10]
泰鹏智能(873132)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4 12:31
业绩预告期间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 业绩数据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0 - 2400万元,较上年同期2957.92万元下降35.77% - 18.8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00 - 1600万元,较上年同期2660.25万元下降58.65% - 39.86%[5] 业绩变动原因 - 业绩变动主因是欧美市场经济形势、市场竞争加剧致毛利率下降,及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增加[6] 数据说明 - 业绩预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2][7]
泰鹏智能(873132)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1-22 16:00
资金使用 - 公司授权额度内用不超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2] - 本次购理财产品5000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61%[4] 产品信息 - 购2450万元结构性存款,年化收益率0.64%-4.35%,期限16天[5] - 购2550万元结构性存款,年化收益率0.65%-4.36%,期限18天[5] 其他 - 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3] - 公司跟踪分析产品、控制风险,履行信披义务[7] - 独立董事、监事会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7]
泰鹏智能(873132) - 关于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及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2025-01-08 16:00
证券代码:873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1 关于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及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经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9)。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的说明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
泰鹏智能: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11:13
会议信息 - 2024年12月12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公告[4] - 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15:00召开[5]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5:00至2024年12月27日15:00[5]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30名,代表股份59,799,053股,占比72.2002%[6] 议案表决 -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率100%[9][1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率100%[11]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率100%[12]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率100%[12] - 《关于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率100%[13] - 《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经回避表决后同意率100%[15] 结果合规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6]
泰鹏智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0 11:1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7日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2] - 30名股东出席,持有表决权股份59,799,053股,占比72.2002%[3] - 9名董事、3名监事全部出席[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股数1,546,061股,占比100%[5]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多议案同意股数59,799,053股,占比100%[6][8][10] - 《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同意股数50,009,106股,占比100%[11] 表决结果认定 -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3]
泰鹏智能(873132) -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9 16:00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德村 BFIIING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BEIJING DHH LAW FIRM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4)第 00225 号 致: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泰鹏智能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现场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进行见证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 本所及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