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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智能(83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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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智能(83881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9-09 12:17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3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 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 ...
春光智能(83881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9 12:17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6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总则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建立健全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 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人选及任期。 1.本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经理 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 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
春光智能(83881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09 12:17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100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辽宁春光智能装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北 京证券交 ...
春光智能(83881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9 12:17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9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证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第二章 关联方和 ...
春光智能(838810)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09 12:17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2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有关主体(以下简称"承诺人") 做出的公开承诺 ...
春光智能(8388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09 12:17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7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 ...
春光智能(83881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09 12:17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维护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中小股东的 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辽宁 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 的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 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 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即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 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1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
春光智能(8388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09 12:17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4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 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 ...
春光智能(8388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09 12: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9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管理制度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及《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 ...
春光智能(8388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09 12: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有三名委员,独立董事过半数且有符合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8]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13]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应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评估报告[18]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17]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度等情况[1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6]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31] - 定期会议应于会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前3日发出通知[26]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4]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三分之二以上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41] - 定期会议主要审查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财务状况和收支活动[29]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等方式召开[3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顺序依次为同意、反对、弃权[35] - 定期会议还可讨论职权范围内且列于会议通知中的任何事项[29] 审计委员会其他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34]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8,40] - 委员应在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39]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出席人员、议程等内容,保存期不少于十年[41,40] - 委员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43]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44] - 委员可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询问问题并发表内部审计意见[45]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5] 实施细则 - 实施细则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48,49] - 未详尽或抵触事项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47] 落款信息 -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9月9日[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