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智能(83881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6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总则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建立健全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 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人选及任期。 1.本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经理 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 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