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鑫科技(83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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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鑫科技(83709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04 11:31
制度审议 - 制度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待股东会审议[3] 投票规则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交易日[7]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多数议案意见相同[10] - 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 需回避股东投票不计入表决结果[11] - 审议重大事项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11] 表决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网络征集表决权,不得有偿[11] 表决结果 - 公司和律师确认投票合规性,有异议向北交所提[12] 细则说明 - 细则冲突或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修改[14]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4]
汉鑫科技(837092) - 重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
2025-08-04 11:31
重大决策制度 - 重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30] 决策流程 - 对内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借款等决策有相应流程[8][12][1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表决和审议规定[16][17] 财产清查 - 公司应定期开展财产清查,有决策程序[25]
汉鑫科技(83709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4 11:3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9] 资金支取与使用规定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2]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12] 募投项目相关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1]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1]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12] - 节余募集资金超200万元或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经董事会审议[12]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股东会审议[12] 资金协议与置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过12个月,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5][16]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须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投资产品不得质押,相关账户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有重大风险时及时披露[16]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需披露信息[19]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20]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1]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3]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内容[24] - 公司应配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承担费用[26] - 董事会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6] - 保荐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出具核查报告随年报披露[26] - 保荐持续督导期届满但资金未用完,保荐机构继续履行职责[27] 责任与合规 - 董事和高管要确保募集资金安全,防止被占用或挪用,若发生需追回并处分责任人[26]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等实施时,要确保其遵守制度[26] - 投资境外项目要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并披露措施及效果[26]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制度致损失,追究责任人责任[27] - 制度与《公司章程》等抵触时,以《公司章程》等为准[29]
汉鑫科技(83709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04 11:31
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 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 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 ...
汉鑫科技(83709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04 11:31
制度审议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无需股东会审议[2] 重大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合并重大会计差错涉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8]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担保等[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交易[9]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变动方向或幅度差异超20%为重大差异[1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超20%为重大差异[10] 处理措施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遗漏或不符应及时补充更正公告[10] - 情节恶劣从重处理,主动纠正从轻或免处理[11]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3][17] 适用范围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5]
汉鑫科技(837092)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08-04 11:31
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 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 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三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作为统一的会计机构,具体负责会计核算、会计监 督、财务管理。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 第四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务经理、财 务主管、会计人员的任免由财务负责人 ...
汉鑫科技(83709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4 11:3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5] 减持披露规定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6][7] 特殊情况规定 - 因离婚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持续共同遵守规定[7]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8] - 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本公司股票[9]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2025年8月4日生效实施[12][13]
汉鑫科技(83709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04 11:31
内部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8] - 从事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知识和经验,有适当数量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骨干[8] 审计频率与范围 - 内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6] - 内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14][15][16] - 内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审计[17] 资料保存与归档 - 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11] - 审计档案保管时间分永久、长期(10 年至 50 年)和短期(10 年以下)三种[28] - 当年完成审计项目应在本年度立卷归档,跨年度项目在审计终结年度立卷归档[28] 内部控制相关 - 内审部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13] - 内审部督促责任部门对内部控制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进行后续审查[21] - 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22] 报告与披露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同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20]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可要求其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0]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做专项说明[2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1]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等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应移送司法机关[31] - 内部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私利等行为董事会将处分追责[31]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4日发布相关内容[34]
汉鑫科技(837092)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4 11:31
资金占用制度 - 防止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制度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3] - 占用资金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包括垫付费用等[6] 资金管理措施 - 公司不得六种方式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8] - 财务部门定期自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1] 违规处理办法 - 发生违规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公告[11] - 发现股东侵占资产可司法冻结股份[16]
汉鑫科技(83709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04 11:31
总经理任期与权限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非关联交易多指标10%内有决定权[10] - 同一会计年度内,总经理审批单笔赠与或受赠300万内金额[12]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例会每月一次,可开临时会[16] - 会议提前两天通知参会人员[17] - 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十年[18] 职责与报告 - 总经理辞职提交书面报告,送达生效前履职[13] -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经营管理工作报告[22] - 重大问题事发当日向董事长报告[23] 细则相关 - 细则与法律抵触执行相关规定[25] - 细则修改由董事会拟订草案审议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