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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楠科技(83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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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楠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3 11:27
募集资金 - 2023年5月18日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募资1.68亿元,净额1.4947582924亿元[2] -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获募资净额2519.341705万元[2] 项目投入 - 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计划投资8311.283086万元,投入进度3.54%[4] - 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计划投资4155.641543万元,投入进度4.56%[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计划投资5000万元,投入进度88.47%[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28.10%[5] 资金管理 - 拟用不超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内循环使用[7][9][13][14] - 拟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决议有效期12个月[8] - 监事会认为现金管理合规,不影响项目[13] - 保荐机构对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14]
晟楠科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1:27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名时, 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
晟楠科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23 11:27
审核情况 - 审核公司为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3] - 审核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8] - 审核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工作[4] - 汇总表资料与审计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内容无重大不一致[4] - 审核报告仅供2023年度年报披露使用[4]
晟楠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11:27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江苏泰兴召开[3]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4] 议案表决 - 多项2023年度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7][8][10][11][12][13][14] 报告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交所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 报告议案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1]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21]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晟楠科技: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4-04-23 11:27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2024年审计机构[2] - 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会议表决同意9票续聘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2024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同意3票续聘议案[11] 审计机构情况 - 中审众环2023年末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716人[2] - 中审众环2022年收入总额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2][3] - 中审众环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5家,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3] 审计收费 - 2023年审计收费35万元,2024年审计收费未确定[2][9] 职业风险 - 中审众环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2627.43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3][4] 处罚情况 -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5] - 31名中审众环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6]
晟楠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3 11:27
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1] - 发行股数2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8.40元/股,募资1.68亿元,净额1.4947582924亿元[2] 资金管理 - 拟用不超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可循环使用[4][5][12] -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最长12个月[4] 决策流程 - 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议案,独立董事同意,无需股东大会审议[5][10] 风险与控制 - 投资风险有市场波动、收益不可预期、操作及监控风险[6][7] - 控制措施包括跟踪产品、监督、报告、信息披露[8] 影响与意见 - 投资可提高资金效率、增收益,不影响项目建设、不变相改用途[9][12] - 保荐机构对资金管理事项无异议[12]
晟楠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024-04-23 11:27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母未分配利润90,790,717.3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6,847,284.16元[3] - 公司总股本90,287,200股,每10股派现4.21元,预计派发38,010,911.20元[3] 决策进展 - 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权益分派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4][6] - 同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0] 分红规定 - 章程规定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9] 实施安排 - 权益分派方案决策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12]
晟楠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3 11:2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2300万股,每股8.4元,募集资金总额1.932亿元,净额1.7466924629亿元[1] - 截至2023年6月19日,募集资金到账[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使用金额1.7670392985亿元,余额2763.031238万元[5] 资金使用情况 - 2023年,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使用294.334825万元[5] - 2023年,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使用189.50864万元[5] - 2023年,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4423.518282万元[5] 账户余额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京银行泰兴支行余额2744.005304万元[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泰兴支行余额19.025934万元[7] 现金管理情况 - 2023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未超额度及期限[11][12] - 2023年5月20日拟用不超1.2亿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11] - 2023年用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预计年化收益率>1.85%、>1.60%、>1.55%[11] 项目进度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全部置换完毕[15][26] - 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期末投入进度为3.54%[25] - 研发试验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期末投入进度为4.56%[2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期末投入进度为88.47%[25] - 募投项目期末投入进度为28.10%[25] 合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变更用途及使用、披露违规情况[16][17]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比例为0%[25] - 募投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25]
晟楠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亚斌)
2024-04-23 11:27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2]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毛亚斌2023年应出席董事会7次,实际出席7次;应列席股东大会3次,实际列席2次[3] - 2023年毛亚斌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情况[3][11]
晟楠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4-23 11:27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 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