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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惠电子(83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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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惠电子: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3-11-01 08:56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4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 制订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 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 ...
同惠电子: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1-01 08:56
股权激励时间线 - 2022年9月22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股权激励议案[1][3] - 2022年10月17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4] - 2022年10月27日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5] - 2022年11月11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5][6] - 2023年8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6] - 2023年9月12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提名核心员工议案[6] - 2023年9月14日确定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7] - 2023年10月12日完成剩余权益授予登记[7] 业绩总结 - 2021年营业收入1.479亿元,2022年1.905亿元,增长28.77%[11] 激励考核情况 - 2022年激励计划考核参与80人,3人离职结果为D,77人符合条件[11] - 77人中19名为A,55名为B,3名为C[11] 股票回购情况 - 3人离职195,000股、B和C类85,725股共280,725股以4.53元/股回购注销[12] 股票授予情况 - 授予日2022年10月27日,授予价7.10元/股[14] - 本次77人符合解除限售1,001,025股[14] 核心员工情况 - 核心员工许海平获授60,000股,本次解限16,200股[14] - 核心员工薪酬合计3,622,500,占比24.6103%[16] 权益分配情况 - 2022年每10股转增5股派3元,相关股票已调整[17]
同惠电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1-01 08: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2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一) 申请担保单位的基本资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 发展,根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北京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 及其它方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 ...
同惠电子:承诺管理制度
2023-11-01 08:56
制度修订 - 2023年10月31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公司制度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加强承诺规范性,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4] - 公开承诺内容应具体、时限明确[6] - 承诺人应诚信履行承诺[9] 履行要求 - 履行条件达时及时通知并披露[10] - 无法履行或变更需及时披露原因[10][11] 制度生效 - 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4][15]
同惠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01 08:56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5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0 日 以电话和网络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王祖明先生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
同惠电子: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公告
2023-11-01 08:56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8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分别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 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将在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后,以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 4.53 元/股的价格, 对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为 A 的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280,725 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 件"之"二、 ...
同惠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3-11-01 08:56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0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 14:00 ...
同惠电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3-11-01 08:56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6312.2171万元,修订后为16309.1446万元[3] - 公司原股份总数为16312.2171万股,修订后为16309.1446万股[3] - 部分激励对象280,72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股本由16,312.2171万股减至16,309.1446万股[17] - 部分激励对象280,72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由16,312.2171万元减至16,309.1446万元[18] 提名规则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监事候选人[4] - 董事会、监事会、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5]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6]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中第一至三项所列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名[10] 审议规定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委员会职责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事项[13] 董事会意见披露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3]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3] 董事会审批权限 - 董事会审批交易权限: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4] - 董事会审批交易权限: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4] - 董事会审批交易权限: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4] - 董事会审批交易权限: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5] - 董事会审批交易权限: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5] 关联交易审批 - 关联交易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15] - 关联交易审批: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15] 激励措施 - 2023年10月12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万股[17]
同惠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01 08:56
制度修订 - 2023年10月3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议案[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七天通知委员[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薪酬相关 - 工作组提供公司财务和经营资料[15] - 董事等述职自评,董事会评价并提报酬[16]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大会,高管方案董事会批准[13] 其他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2][23] -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8]
同惠电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11-01 08:56
制度议案 - 2023年10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无近36个月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12]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18] - 连续任职六年,12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3]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撤换[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2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6]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二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5]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35]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5] 独立董事权益保障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35] - 履职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36]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7] 独立董事津贴与保险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8][39]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9]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4]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