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同惠电子同惠电子(BJ:833509)2023-11-01 08:56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6312.2171万元,修订后为16309.1446万元[3] - 公司原股份总数为16312.2171万股,修订后为16309.1446万股[3] - 部分激励对象280,72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股本由16,312.2171万股减至16,309.1446万股[17] - 部分激励对象280,72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由16,312.2171万元减至16,309.1446万元[18] 提名规则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监事候选人[4] - 董事会、监事会、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5]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6]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中第一至三项所列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名[10] 审议规定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委员会职责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事项[13] 董事会意见披露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3]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3] 董事会审批权限 - 董事会审批交易权限: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4] - 董事会审批交易权限: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4] - 董事会审批交易权限: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4] - 董事会审批交易权限: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5] - 董事会审批交易权限: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5] 关联交易审批 - 关联交易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15] - 关联交易审批: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15] 激励措施 - 2023年10月12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万股[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