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83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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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8332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2 14:18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6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32.《关于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灵鸽科技(833284)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2 14:18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4.《关于修订< 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灵鸽机 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灵鸽科技(8332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2 14:18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6.《关于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
灵鸽科技(833284)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2 14:18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 年 8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法定公积金规定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 25%[8] 现金分红规定 - 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等为不进行年度现金分红特殊情况[12]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10%[12]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2] 政策调整与监督 - 现金分红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17]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9] 股东会与分红执行 - 年度股东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等,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21]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1] 信息披露与其他 - 应在年报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21] - 对政策调整或变更说明条件及程序合规透明情况[22]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偿还[22] - 制度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制定,经股东会审议生效[24][25]
灵鸽科技(8332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2 14:18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与提名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6]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提名人不得提利害关系人[16] 选举与履职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选举,股东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董事声明及承诺书》[19][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职务[21]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22][23]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6]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7] 专门委员会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并任召集人,审计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30]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30]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3]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十年[36] - 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7]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40][41] 公司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43]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资料十年[43]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承担费用,给津贴,可建责任保险制度[43][44]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30]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3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32]
灵鸽科技(83328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4:18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1.《关于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5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
灵鸽科技(8332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4:18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4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0.《关于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
灵鸽科技(833284)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2 14:1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承诺披露 - 及时将承诺事项在规定平台专区披露[6] -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10] 承诺规范 - 公开承诺应含具体事项、履约方式等及明确时限[8] - 承诺前分析可实现性,需审批的明确披露及补救措施[9] 承诺履行 - 承诺人应严格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9] - 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可变更或豁免,需披露原因并提方案[9] 监督追责 - 变更、豁免方案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被收购原实控人承诺义务应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10] - 董事会督促承诺人,违反时要求其担责[12]
灵鸽科技(8332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14:1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7]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议案审议 - 2025年8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决策规则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五种交易情况和两种关联交易情况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0][1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集人提前10日书面通知[17] - 五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8]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前3日,紧急情况不受限[19] 会议要求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4]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不委托关联[26]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解除职务[2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0] - 规则“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5]
灵鸽科技(83328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2 14:18
制度审议 - 《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于2025年8月21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报告义务人 - 包括控股股东、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 报告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超30万、与法人超300万且占总资产0.2%以上需报告[11] - 重大诉讼涉案超1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2] -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比例增减5%(不含)或1%需报告[13]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需报告[14] - 担保后被担保人未偿债需报告[14] 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管理及披露[7] - 报告义务人第一时间向董秘报告,董秘分析判断[18] - 事项进展变化及时报告董事长或董秘[19] - 非强制披露信息由董秘办与投资者沟通[19] 其他规定 - 未经授权不得发布未披露信息[21] - 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1] - 制度适用法律及章程,董事会解释并负责修改[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