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83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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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志刚)
2024-01-04 10:37
人员提名 - 黄志刚被提名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限制 - 特定股东及亲属、曾不具独立性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谴责或批评人员不得任职[5][6]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过往任职未亲自出席会议超半数不得任职[6]
灵鸽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1-04 10:37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和失当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 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防范 ...
灵鸽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04 10:37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 ...
灵鸽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亚东)
2024-01-04 10:37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何亚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 - 特定股份持有及亲属、近12个月不独立、近36个月违法受罚等人员不符要求[4][6] 兼任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7] 任职期限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7] 履职情况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数二分之一不符要求[8]
灵鸽科技: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公告
2024-01-04 10:3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 (含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在授信有效期内,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 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事项可能涉及公司及关联方以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及接受公司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关联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资产抵押等 。公司接受相关关联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益事项,不需 ...
灵鸽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1-04 10:3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 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依照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 ...
灵鸽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4-01-04 10:3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内部制度的修订情况,现拟对《公 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其名称变更为《无锡灵鸽机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原规定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 | 17 | 日经 | 11 | 月 | | 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 | 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 | | | | | | | 证 ...
灵鸽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1-04 10:37
制度审议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2024年1月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大会通过[2] 人员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5] 任职要求 - 需披露候选人近三年受处罚等情况[8][9] 任期管理 - 任期三年,届满可续聘[19] 任免流程 - 聘任、解聘、辞职均有时间和公告报备要求,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新秘书[19][20]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
灵鸽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1-04 10:37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月4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监高等相关人员[5] - 信息披露负责机构为董事会,董事长首要责任,董秘组织协调[5] 披露内容与时间 -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和临时报告[6] - 年度报告4个月内、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编制披露[1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业绩预告重大变化含净利润变动超50%且大于500万元等情形[20]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超20%需修正公告[20]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触及相关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26] - 筹划重大事项最迟形成决议等时披露[2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披露[39] 其他披露情形 - 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43] - 重大诉讼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需披露[46]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提供部门当日上报董秘,董秘审查提交审核,董事长签发[57] - 监事会披露特定信息提前15天通知董事会[62] 信息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保管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67] - 信息未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74] 违规处理 - 董监高失职致违规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79] - 公司违规被处理董事会自查处分并报告结果[8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日起实施[84][85]
灵鸽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1-04 10:3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 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3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