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83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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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9 11:44
权益分派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5月17日获股东大会通过[2] - 权益分派基准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8,788,164.66元[2] -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3,143,569.35元[2] - 以104,785,6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元现金[3] 时间安排 - 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6月5日[5] - 委托代派现金红利6月5日划入股东账户[6] 股东缴税 - 个人股东等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0.06元[3] -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0.03元[3] - 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每10股实际派发0.27元[3] 公司信息 - 公司地址为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珠江路95 - 2[7] - 联系人王玉琴,电话0510 - 83550909 [7]
灵鸽科技(833284)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8 16:00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68,361,791.2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8,788,164.66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43,569.35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785,6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 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 ...
灵鸽科技(833284) -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5-23 16:00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取得无锡市行 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由"杭一"变更为" 王洪良"。除以上变更外,《营业执照》记载的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具体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5969643957 法定代表人:王洪良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2 年 06 月 05 日 注册资本:壹亿零肆佰柒拾捌万伍仟陆佰肆拾伍元整 住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雅路8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零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 ...
灵鸽科技:公司章程
2024-05-20 08: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25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78.5645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认购股份总数为1090万股[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478.564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16]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特定情形请求诉讼[2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4]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或金额超规定需股东大会审议[29][30][3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等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3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特定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38][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2] - 召集人按规定时间以公告通知股东[4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4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44]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4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4]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5]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监高应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71] - 董监高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7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股东大会在董监选举中应实施累积投票制[5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案提名董监候选人[57]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7] - 提名董监候选人提名书等应在召集股东大会前10日提交给董事会[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名[7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情况由董事会决定[70]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71][72]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74]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3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7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75][76]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7] 高管与监事相关 -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规定情形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离职[81] - 财务负责人需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81]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1] - 现任监事出现规定情形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离职[86]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87] - 因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应在2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87]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为2人)[9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1]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7]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7]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为特殊情况[100] - 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0] -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人数不少于2/3)、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1]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102]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07]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1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4][115] - 债权人可按规定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4][11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8]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9] - 清算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9]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公告终止[122] - 公司应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责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123] -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负责与投资者沟通交流[123] - 公司与投资者纠纷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交调解机构调解或向法院起诉[124]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股东大会决议修改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126] - 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章程,修改事项按规定公告[126] - 董事会可制订章程细则,不得与本章程抵触[130] -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31]
灵鸽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08:22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3] - 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决定召集股东大会[6] - 2024年4月26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6]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0日[7]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代理人)7名,持股41,621,320股,占比39.7204%[10] -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东0名,持股0股,占比0%[12]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17][19][20][30][32][34][35][37][39][42] - 议案表决反对和弃权股数均为0[32] - 议案13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43] - 其他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43]
灵鸽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08:2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3] - 7名股东出席,持有41,621,320股,占比39.7204%[4] - 8名董事、5名监事出席,董秘出席,高管列席[4][5]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41,621,320股,占比100%[6][7][9][12][14][15][18][20][21][22] -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300,300股,部分股东回避表决[1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票100,300股,占比100%[15][24]
灵鸽科技(833284)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9 16: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的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对公司提供的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董事会聘请,委派裴振宇、吕希菁律师(下称"经 办律师")出席会议,根据《 ...
灵鸽科技(833284) - 公司章程
2024-05-19 16:00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五月 1 | |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uxi Lingood Machinery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雅路 80 号,邮政编码:214187。 | | |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无锡灵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发 起 方 式 设 立 , 持 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2005969643957《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 ...
灵鸽科技(833284)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9 16:00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4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洪良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1,621,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20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
灵鸽科技(833284) - 关于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的公告
2024-05-16 11:19
订单相关 - 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在手订单充足[3] - 截至2023.7.31公司在手订单4.36亿其中锂电池领域客户订单3.94亿[7] 业务相关 - 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调整经营策略优化管理运营积极布局锂电新能源海外市场稳固深挖橡胶塑料精细化工食品及医药行业市场拓展物料自动化处理系统应用提升产品性能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提高市场占有率拓展食品精细化工新能源固态电池市场[5][6] - 公司提供计量输送混合物料处理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可应用于食品等领域[6] - 公司目前以境内业务为主关于海外市场开拓请关注公司公告[11] 业绩相关 - 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期增长24.56%净利润同期下降31.21%主要因为和去年同期相比2024年一季度其他收益(政府补贴)大幅下降期间费用(市场开拓人才投入等)增加[7] - 后续业绩有关信息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公司发展相关 - 向无人化全自动化产线和无人工厂方向研制全自动化设备替代现有产线中人工环节自动控制系统加各环节传感器自动检测反馈给控制系统自动修正实现整个产线全自动化运作[8] - 较早进入物料自动化处理领域具备多年制造业经验依托于擅长的失重式动态计量其中数字化失重式计量喂料机的喂料精度达到±0.2%的国际先进水平具备良好的客户口碑并形成技术壁垒基于多年丰富的核心技术积累自主研发物料自动化智能化处理系统可提供计量 - 输送 - 混合物料处理一体化解决方案[8] 股价相关 - 公司股价受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业绩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进行预测若有相关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产品相关 - 单机方面失重秤液体秤固体流量计等核心单机产品都配置自研开发的软硬件系统包括控制算法程序和板卡硬件等数据价值可视化自动化系统方面设备和产线运行数据实时采集远程汇总到可视化平台可仿真模拟实际运行状态并实时更新以满足实时管理和监控[10] 限售股相关 - 1555万股是上市前自愿限售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3个月即2024年3月19日满足解限售状态)122万股为2021年定向发行后限售十二个月合计1677万股均达到可解限售状态公司以3月19日的股东名册及时提交解限售申请流程符合相关要求[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