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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合股份(83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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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合股份(83214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4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股份超50%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5]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7]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总资产30%的担保,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8] 风险应对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公司应采取补救措施、通报信息等[15][23]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通报董事会[15]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清偿能力应控制风险[16] 责任承担 - 公司作为担保人在特定情形下拒绝担责或终止担保合同[18][19][20][21] 收购审查 - 公司收购和对外投资时审查被收购方对外担保情况作为董事会决议依据[22] 违规追责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相关人员违规对外担保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5][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恒合股份(832145)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4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6.22:修订《舆情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 交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 ...
恒合股份(83214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11:54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选聘流程 - 聘用或解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再由股东会决定[5]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通过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结果及时公示[8][9] 监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 - 公司每年按要求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变更需披露相关情况[16] 特殊情形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5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0]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日通知,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存在3种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6]
恒合股份(83214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4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6.28:修订《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恒合信业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恒 ...
恒合股份(83214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7 11: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6.20: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
恒合股份(83214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7 11:54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会计差错金额占比5%以上且超500万元等情况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7] - 业绩预告等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8][9] 责任划分与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1]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4] 其他规定 - 公司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参照本制度[17]
恒合股份(83214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董[9] 协议终止与专户注销 - 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9]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重新论证[12] 三方监管协议 - 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8][9]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使用及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协议续签与披露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0] 专户管理 - 资金存专项账户,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使用完注销并公告[8] 现金管理产品 - 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开立或注销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6个月内实施[17]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至迟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计划,使用需审议[19] 节余资金审议 - 节余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5%豁免审议,超200万元或5%需董事会审议,高于500万元且高于10%需股东会审议[23] 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半年检查一次并报告,保荐机构或独董半年核查一次并出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25] 募投项目核查 - 董事会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6][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恒合股份(83214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1:5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7] 会议召开 - 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2]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2][13]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15]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可委托但1人不超2人[16][17][18]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现场与非现场同时[17][18] 表决与决议 - 表决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1][22] - 秘书统计表决票,现场当场宣布,其他下一工作日通知[22][25]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从规定[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7] 其他规定 - 特定事项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20] - 2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会议记录应包括多方面内容并签名保存[27][2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规则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7][38]
恒合股份(83214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4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工作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7]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8]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一对一沟通等多种[8] 信息披露 - 规定信息披露须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第一时间发布[9] - 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时间不得早于规定信息披露平台[9] - 可自愿披露规定以外信息,应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9][10]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因素[10] 活动管理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公开[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2] 职责分工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证券部协助工作,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发言[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包括沟通联络、报告编制、会议筹备等[14] 制度建设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15] 会议要求 - 公司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应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5]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等说明会,需事先公告事后披露[16]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6][17]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了解公司和行业等素质技能[17] 合规要求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违规行为[17][19] 媒体采访 - 公司媒体采访须经董事长同意,由董事会秘书安排,报道内容需审批存档[18]
恒合股份(832145)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4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6.15: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承诺人在申请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以 及日常经营过程中作出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各 项承诺的行为(以下简称"承诺")。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三条 承诺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 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