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83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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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830974) -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公告
2024-02-29 16:00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4-006 (二)离职原因 郑根路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离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离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 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 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郑根路先生的离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郑根路先生在职期间,勤 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离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分管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已竣工验收)及公司杭 政工出[2020]31 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建设(已结顶,准备竣工验收) ...
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公开信息(2024-02-29)
2024-02-29 10:42
2024年2月29日交易数据 - 惠同新材成交数量10883270股,金额11654.17万元,收盘价涨幅29.95%,振幅36.51%[1] - 凯大催化成交数量21002922股,金额18335.46万元,收盘价涨幅22.57%,振幅33.96%[1] - 常辅股份成交数量3655628股,金额4961.18万元,收盘价涨幅20.00%[1] - 中纺标成交数量7138296股,金额45494.59万元,换手率54.73%[1] - 坤博精工成交数量4602473股,金额28986.54万元,换手率54.67%[1] - 天纺标成交数量9428100股,金额37156.26万元,换手率44.17%[1] - 海达尔成交数量5378510股,金额10032.77万元,换手率42.60%[1] - 方盛股份成交数量9290191股,金额14194.75万元,换手率38.42%[1]
凯大催化(830974)交易公开信息(1)
2024-02-29 10:42
| | 2024-02-29 公告日期 异常期间 | 无 | | | | --- | --- | --- | --- | --- | | | 成交数量 凯大催化(830974) 连续竞价 | 21002922.0 | 成交金额(万 | 18335.46 | | | (股) | | 元) | | | | 涉及事项 当日收盘价涨幅达到20%的前5只股票 | | | | | 买/卖 | 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 | | 买入金额(元) | 卖出金额(元) | | 买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三路证券营业部 | | 5711602.75 | 18877.53 | | 买2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 3189608.33 | 674857.9 | | 买3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 2736812.4 | 1475072.92 | | 买4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越王大道营业部 | | 2672683.32 | 0 | | 买5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 2406123.42 | 442324. ...
凯大催化(830974)交易公开信息(2)
2024-02-29 10:42
业绩总结 - 凯大催化成交数量为21002922股[1] - 凯大催化成交金额为18335.46万元[1] 交易详情 - 招商证券杭州文三路营业部买入5711602.75元、卖出18877.53元[1] - 东方财富证券拉萨东环路第二营业部买入3189608.33元、卖出674857.9元[1] - 中信证券(山东)临沂金雀山路营业部买入0元、卖出11217174.97元[1]
凯大催化(830974) - 2023 Q4 - 年度业绩
2024-02-25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11.3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69%[4][6]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3.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74%[4][6]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3.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3.42%[4][6] -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9.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56%[4][6]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1%[4][6]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0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00%[4] - 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1003.33万元,同比增加73.84%[9]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公司贵金属前驱体产品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47.79%[7] - 2023年公司贵金属催化剂产品及加工业务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9.94%[7] 金属价格变化 - 2023年铑价格从期初每公斤310万元左右降至期末每公斤110万元左右,钯从期初每公斤46万元左右降至期末每公斤30万元左右[7]
凯大催化(830974) - 2023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4-02-25 16:00
业绩预告期间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 净利润变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为1513.47万元,上年同期为6799.20万元,变动比例为-77.74%[4] - 公司业绩同向下降[4] 原材料价格变动 -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铑期初每公斤310万元左右,期末降至每公斤110万元左右,最低降至每公斤100万元左右[6] -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钯期初每公斤46万元左右,期末降至每公斤30万元左右,最低降至每公斤25万元左右[6] 研发费用变动 - 2023年预计公司研发费用为1003.33万元,同比增加73.84%[6] 盈利影响因素 - 贵金属价格大幅下降影响公司盈利水平[6] - 市场竞争激烈使公司毛利水平下降[6] - 公司增加研发投入降低了利润率[6] 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2][7]
凯大催化: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2024-02-23 07:54
审计相关安排 - 2023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5月17日召开股东大会,同意聘中汇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 审计人员变更 - 2024年2月23日收到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告知函,拟变费洁担任[1] - 费洁经验丰富且无不良执业记录,能保持独立胜任工作[2][3] 变更影响 - 变更工作有序交接,不影响2023年度审计工作[4]
凯大催化(830974) - 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2024-02-22 16:00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4-003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费洁,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超过 10 家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 披露平台(www.b ...
凯大催化:关于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24-01-11 09:34
新策略 - 公司2024年1月10日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 - 证书编号GR202333011365,2023年12月8日发证,有效期三年[2] - 认定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缴纳[2] - 本次系原证书期满后再认定,不影响经营、税收优惠及财务数据[2]
凯大催化(830974) - 关于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24-01-10 16:00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4-002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收到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信息如下: 证书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333011365 发证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 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后的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率缴纳。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对公司技术创新及自主研发能力的充分肯定,有助于 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 影响。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再次认定。该事项对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