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凯大催化(830974)
icon
搜索文档
2025年中国化工催化剂行业产业链、发展规模、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研判:需求将达到51.7万吨,需求从“够用”向“高效”转变 [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9-19 01:53
行业定义及特点 - 化工催化剂是在化学反应中改变反应速率但自身质量和化学性质不变的物质 是化学工业的核心引擎 通过降低反应活化能加速反应 提高目标产物选择性 减少能耗与副产物生成[2] - 推动化工产业向高效化 绿色化 高端化发展的关键基础材料[2][4] - 企业选择催化剂时更注重综合效益 包括催化效率 寿命 再生成本及工艺适配性 推动催化剂企业向产品+服务模式转型 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3] - 新型催化材料如纳米催化剂 酶催化剂的研发应用正拓展性能边界 为行业技术升级注入动力[3] 行业发展现状 - 2024年化工催化剂产量增长至49.9万吨 需求量增长至49.1万吨 市场规模增长至411.73亿元 预计2025年产量达52.5万吨 需求量达51.7万吨 市场规模达427.74亿元[1][4] - 需求量从2017年39.5万吨增长至2024年49.1万吨 市场规模从2017年260.03亿元增长至2024年411.73亿元[4] - 需求增长由传统石油化工领域稳定需求及氢燃料电池 生物燃料等新兴领域市场繁荣和技术要求驱动[1][6] - 化工催化剂市场规模增速较快 高于催化剂行业整体增速 高端化工产品领域对高性能催化剂需求更为迫切[4] 行业产业链 - 产业链上游包括基础原料和材料 如化工原料 天然矿物 贵金属 金属化合物 以及生产设备[6] - 行业中游为化工催化剂的研发与生产[6] - 行业下游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 医药 环保 电子化学 生物技术等领域 下游需求多样性和产业景气度直接决定催化剂需求和市场容量[6] - 石油化工领域是主要应用领域 92%以上化工产品需采用催化剂 截至2024年底石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超3.2万家 全年营业收入16.28万亿元 利润总额0.79万亿元[8] 行业竞争格局 - 供应商格局呈现多元化态势 本土企业崛起与国际化工巨头形成既竞争又互补局面 国际企业在高端市场占主导 本土企业在中低端市场占份额并向高端迈进[8] - 国内本土企业包括凯立新材 中触媒 齐鲁华信 建龙微纳等[8] - 齐鲁华信2024年总营业收入4.37亿元 其中石油化工催化分子筛营业收入3.15亿元 占总营收72.02%[9] - 中触媒2024年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产量4748.32吨 销量3557.54吨 营业收入5.58亿元 占总营收83.76% 非分子筛催化剂产量493.46吨 销量631.4吨 营业收入0.95亿元 占总营收14.20%[10] 行业发展趋势 - 化工催化剂是化学工业的心脏和灵魂 实现原子经济性 提高反应选择性和推动绿色化学发展的关键 应用从石油炼制到药品生产 环境保护到新能源开发[10] - 环保法规严格和能源效率要求提高推动行业向绿色化 低碳化方向发展 促使开发高效环保新型催化剂[10] - 相转移催化剂作为工业生产基础原料能显著提高化学反应效率 在新产业新技术发展中拥有广阔市场前景[10]
凯大催化(830974)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9-10 09:02
公司监管 - 国金证券负责凯大催化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并出具报告[1] - 2025年3月21日公司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3][5] - 2025年6、8月保荐机构对公司募资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核查[2] 承诺履行 - 公司7项承诺事项均已履行[4] 股权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董事郑刚持股785.00万股,占比4.79%[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郑刚质押196.25万股,占比1.20%[6]
凯大催化(830974) - 公司章程
2025-09-10 0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发行1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8日在北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16380万元,已发行股份数16380万股[7][13]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加工工业催化剂等[10]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3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2] - 发起人姚洪、王伟英、林桂燕分别持股37.21%、1.18%、7.35%[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的10日内注销,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对股东会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26]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公司拒绝应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担保与资产交易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67]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2] - 利润分配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优先现金分配[10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14]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2]
凯大催化(830974)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9-10 09:00
会议信息 - 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议案[9] - 2025年8月21日在北交所网站刊载会议通知[10]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9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8 - 9日[11]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13名,代表股份53,047,674股,占32.3856%[14] - 网络投票有效0名,代表股份0股,占0%[14] - 中小投资者2名,代表股份328,900股,占0.2008%[14] 议案审议 - 审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18] - 各项议案同意票数占比均为100%,均获通过[20][21][22][23][25][26][27][28][29][30][40]
凯大催化(830974)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9-10 09:00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9月9日召开[2] - 13名股东出席或授权出席,持表决权股份53,047,674股,占比32.3856%[3] - 9名董事、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5]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均为53,047,674股,占比100%[6][7][8][9]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票数328,900,占比100%[15] 人员变动 - 邬学军、孙昶扬、杨慧栋三位监事于9月9日离任[15] 结果有效性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3]
化学制品板块9月2日跌1.88%,建业股份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21.95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9-02 08:55
板块整体表现 - 化学制品板块较上一交易日下跌1.88% [1] - 上证指数下跌0.45%报收于3858.13 深证成指下跌2.14%报收于12553.84 [1] 个股涨跌情况 - 领湃科技涨幅12.30%收盘价40.53元成交量24.81万手成交额9.92亿元 [1] - 鹿山新材涨幅10.02%收盘价23.28元成交量11.26万手成交额2.58亿元 [1] - 百合花涨幅6.63%收盘价16.08元成交量32.78万手成交额5.13亿元 [1] - 中欣氟材涨幅6.32%收盘价28.92元成交量66.28万手成交额18.47亿元 [1] - 卓越新能涨幅6.00%收盘价49.29元成交量3.06万手成交额1.50亿元 [1] - ST宏达涨幅4.97%收盘价3.59元成交量18.10万手成交额6301.12万元 [1] - 新潮新材涨幅3.74%收盘价54.60元成交量30.16万手成交额15.73亿元 [1] - 凯大催化涨幅3.43%收盘价9.65元成交量13.28万手成交额1.28亿元 [1] - 杭氧股份涨幅2.86%收盘价24.79元成交量28.83万手成交额7.25亿元 [1] - 同大股份涨幅2.49%收盘价37.47元成交量5.51万手成交额2.11亿元 [1] 资金流向 - 化学制品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21.95亿元 [2] - 游资资金净流入4.59亿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7.36亿元 [2] - 鹿山新材主力净流入8960.58万元占比34.76% [2] - 中欣氟材主力净流入6857.93万元占比3.71% [2] - 永太科技主力净流入6588.93万元占比7.04% [2] - 梅花生物主力净流入5963.60万元占比12.48% [2] - 赞宇科技主力净流入5025.96万元占比11.34% [2] - 领湃科技主力净流入4878.41万元占比4.92% [2] - 润禾材料主力净流入3567.96万元占比6.75% [2] - 百合花主力净流入2403.85万元占比4.69% [2] - 博苑股份主力净流入2378.95万元占比4.76% [2] - 三美股份主力净流入1897.14万元占比2.50% [2]
凯大催化: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1 13:46
公司治理调整 - 凯大催化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8月21日晚间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凯大催化(830974)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1 11:48
募集资金情况 - 2023年2月28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募资6260万元,实到5858.15万元[4] - 2023年4月7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部分募资939万元,实到853.96万元[4] - 本次股票发行募资总额7199万元,净额6035.21万元[9][10] 资金使用与结余 - 2025年上半年使用297.11万元,累计投入4361.91万元,结余1826.12万元[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两专户合计余额18261234.23元[8] 募投项目进展 - 杭政工出[2020]31号地块项目本报告期投入2971078.02元,进度66.53%[17] - 补充流动资金本报告期投入10352907.46元,进度100%[17] - 杭政工出[2020]31号地块项目预计2025年12月31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17]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置换等情况[11][12][13]
凯大催化(830974)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1 11:48
上市与股本 - 2023年1月9日公司经注册向社会公众发行1150万股普通股[3] - 2023年3月8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380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6380万股[4][6]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利益分配、参加表决等[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1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1]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22]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况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26]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三年[54] - 因贪污等犯罪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董事[4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0] -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及持续稳定利润分配政策,以年度分配为主可中期分配[72] 其他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94] - 公司按规定修改章程,修订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1][93]
凯大催化(83097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1 11:35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 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为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合规性等四项原则[7] 责任与职责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9]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等[9] 沟通与披露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12]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12] - 公司应在北交所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会议要求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1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不晚于年度股东会[15] - 公司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5] 其他规定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16] - 公司应在官网设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16] - 公司应设专门的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1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