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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83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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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2:58
独立董事评估 -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 - 独立董事及其相关人员无影响独立性情形[1][2] -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具备任职条件[2]
凯大催化(830974)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2:58
公司上市与工商变更 -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6][50][115] - 2023年8月4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从15,230万元增至16,380万元[24] - 2023年2月23日申购,3月8日上市,拟发行10,000,000股,实际发行11,500,000股,发行价格6.26元,募集金额71,990,000元[160] - 本次公开发行初始发行价格6.26元/股,初始发行1,000.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150.00万股,合计发行1,150.00万股[163] 公司股权结构 - 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163,800,000股[22] - 公司优先股总股本为0股[23] - 公司控股股东为姚洪、林桂燕[23]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姚洪、林桂燕,一致行动人为杭州仁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谭志伟、郑刚、沈强、唐向红[23] - 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姚洪、林桂燕合计控制公司30.8736%的股份[121] - 2022年5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相关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巩固控制权[121] - 公司总股本从15230万股增至16380万股,增幅为7.55%[147] - 无限售股份总数从95716728股增至106923396股,比例从62.85%增至65.28%[147] - 有限售股份总数从56583272股增至56876604股,比例从37.15%降至34.72%[147] - 核心员工持有的无限售股份从3078402股减至2203723股,比例从2.02%降至1.35%[147] - 董事、监事、高管持有的有限售股份从49479512股减至46322774股,比例从32.49%降至28.28%[14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有限售股份数量不变,为27931220股,比例从18.34%降至17.05%[147] - 核心员工持有的有限售股份从387670股减至293332股,比例从0.25%降至0.18%[147] - 姚洪期末持股22855369股,占比13.95%[150] - 郑刚期末持股7850000股,占比4.79%[150] - 杭州仁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期末持股6536000股,占比3.99%[150] - 公司合计持股61,641,126股,占比37.62%,较之前减少1,440,604股[152] - 姚洪和林桂燕直接持有凯大催化17.05%的股份,林桂燕通过杭州仁旭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控制3.99%的股份,夫妇二人合计控制30.87%的股份[156] 公司子公司设立与运营 - 2023年4月18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合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凯大资源,注册资本5000万元,持股51%[7][44][53][114][120] - 2023年4月子公司浙江凯大出资2550万元设立江西凯大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51%,自成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0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凯大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净资产为2944.214918万元,净利润为 - 55.785082万元[107]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凯大于2017年7月21日投产,报告期内成功申请危废证延续使用[44]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凯大于2017年7月21日正式投产,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53] - 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0.00元,总资产25,979,442.45元,净资产23,318,377.65元,主营业务收入41,255,447.52元,净利润167,941.81万元[82] - 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0.00元,总资产293,035,436.09元,净资产104,712,103.35元,主营业务收入1,060,290,135.57元,净利润840,339.37万元[82] - 宁波凯大贵金属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总资产174,455,123.44元,净资产23,358,889.06元,主营业务收入183,458,518.07元,净利润 -447,668.57万元[83] - 江西凯大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0.00元,总资产33,561,958.81元,净资产29,442,149.18元,净利润 -557,850.82万元[83] 公司研发相关 - 2023年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8] - 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为833.25万元,同比增加44.37%[45] - 本期研发支出金额为94,646,884.24元,上期为78,776,846.52元;本期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16%,上期为3.97%[89]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上年增加4.19%[90] - 期初研发人员总计22人,期末为24人;期初研发人员占员工总量的比例为28.95%,期末为25.81%[91] -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本期为8个,上期为4个;发明专利数量本期为8个,上期为4个[92] - 国七排放标准尾气净化催化剂新一代钯铑、铂前驱体研发处于小批量试生产阶段[94] - PEM水解制氢催化剂的研究与开发处于中试阶段[94] - 先进贵金属催化剂载体有机钨化合物的制备及应用处于小试阶段[95] - 公司自主研发的铂基催化剂已具备产业化生产能力,实现批量化试生产[49] - 公司自主研发的氢能源领域铂基催化剂已完成小试及扩试生产,具备产业化生产能力[114] - 公司与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合作开展胶体与催化材料联合实验室项目[98] - 公司与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乙二醇偶联催化剂的开发项目[98] - 公司与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烷烃脱氧催化剂的开发项目[99] 公司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营业收入11.60亿元,较2022年减少41.48%[29][62][63][100] - 2023年毛利率1.67%,较2022年的4.95%下降[29]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44万元,较2022年减少92.70%[29] - 2023年末资产总计9.56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27.82%[30] - 2023年末负债总计3.14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69.28%[30]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09.94万元,较2022年增长129.42%[30][76] - 业绩预告修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修正前减少1017.03万元,降幅67.20%[33] - 2023年第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89亿元、2.63亿元、2.30亿元、2.78亿元[35]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41.80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65.81万元[37]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008.27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96.44万元;期末资产总额95,641.34万元,较上年期末增长27.82%;净资产64,264.90万元,较上年期末增长14.17%[45] - 2023年末货币资金285,381,713.98元,占总资产29.84%,较2022年末增长60.48%[57] - 2023年末应收账款30,496,047.67元,占总资产3.19%,较2022年末下降76.31%[57] - 2023年末存货193,736,886.11元,占总资产20.26%,较2022年末增长4.63%[57] - 2023年末在建工程126,783,906.30元,占总资产13.26%,较2022年末增长67.73%[57] - 2023年末短期借款238,605,899.29元,占总资产24.95%,较2022年末增长414.24%[57] - 2023年末其他流动资产165,342,762.77元,占总资产17.29%,较2022年末增长705.60%[59] - 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增加60.48%,因完成北交所上市募资及增加银行短期信用融资[60] - 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减少76.31%,因应收款项催收及时[60] - 2023年营业成本11.41亿元,较2022年减少39.47%,因贵金属原材料价格下降[62][63] -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0.09%,因“新建年产1200吨催化材料项目”完工转固计提折旧[62][63] -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4.37%,因持续加大研发投入[62][63] -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475.50%,因增值税进项加计增加[62][63] - 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98.38%,净利润下降93.10%,因贵金属价格大幅波动下降[62][63][64]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099,444.70元,同比增加129.4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102,775.98元,同比减少148.3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979,565.71元,同比增长826.72%[76]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成本合计22,003,918.88元,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2,003,918.88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000,000.00元[78] - 理财产品投资发生额和未到期余额均为2,000,000.00元,类型为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80] - 2021 - 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99%、5.02%和1.36%,2023年大幅下降[120] -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71,990,000元,报告期内使用54,977,100元,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162] -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募集资金总额62,600,000.00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到账58,581,509.43元[163] - 截至2023年4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939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853.96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净额为6035.2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使用金额为608.81万元[164]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报告期内公司贵金属前驱体产品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51.67%,贵金属催化剂产品及加工业务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9.35%[45] - 催化剂产品销售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1.75%,营业成本减少38.40%,毛利率减少5.47个百分点[68] - 华东地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5.55%,营业成本减少31.96%,毛利率减少5.29个百分点[70] - 公司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下降41.23%,其他业务收入下降69.90%,催化剂产品销售业务收入下降41.75%,贵金属电子材料销售业务收入下降49.21%,催化剂产品销售毛利率减少5.47%[72] 公司客户与供应商情况 - 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合计996,536,189.18元,占年度销售的85.90%,其中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金额596,707,260.00元,占比51.44%[73] - 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1,400,642,817.25元,占年度采购的85.75%,其中江西省智兴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采购金额635,618,000.89元,占比38.91%[74] -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99,653.6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为85.90%[118] 公司税收政策 -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86] - 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凯大金属资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按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86] -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7年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87] 公司审计相关 -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会计师事务所[25]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3月8日 - 2026年12月31日[25] -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能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发表独立审计意见[103] - 公司将收入确认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100][101]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相关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104][105] 公司重大风险与应对 -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若主要客户经营等发生不利变化且无法拓展新客户,可能影响经营业绩[118] - 公司积极研发新产品、开发新客户、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和销售
凯大催化(830974) - 2023 Q4 -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
2024-04-25 12:58
业绩预告期间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 业绩修正情况 - 修正后预计业绩同向下降[4] - 修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6.44万元,修正前为1513.47万元,上年同期为6799.20万元[4] - 修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数据变动比例为-92.70%[4] - 业绩预告修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修正前减少1017.03万元,降幅为67.20%[5] 业绩预告差异原因 - 业绩预告差异主要因原合并报表中期末存货减值计提不充分,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5] 业绩预告风险提示 - 公司已于2024年2月26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中进行风险提示[6] - 公告所载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已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8] 公司态度与措施 - 公司董事会就业绩预告修正数据不一致向投资者致歉[7] - 公司将分析业绩预告差异原因,加强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7]
凯大催化(830974) - 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4-04-24 16:00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4-036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5 年审 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 50 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3 ...
凯大催化(830974)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6:00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4-021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杭州凯大催 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34 号),同意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公司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 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本次初始发行价格为 6.26 元/股。本 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000.00 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150.00 万股, 合计发行 1,150.00 万股。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对中汇 会验[2023]052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
凯大催化(830974)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024-04-24 16:00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4-025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28,300,782.6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2,487,758.93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63,800,000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 发现金红利 ...
凯大催化(830974) - 2023年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2024-04-24 16:00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4-030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由于公司前期对贸 易业务模式理解存在偏差,使得对公司贸易类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 "净额法",同时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金额,并在本报告期末根据市场行情补 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已披露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相关内容进行更 正。 1 | | 月) | 月) | 例%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389,690 ...
凯大催化(830974)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24 16:00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了提高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全资 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与 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理财产品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 全的理财产品。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资金来源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4-018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 票数 0 票。 1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
凯大催化(830974) -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建林)
2024-04-24 16:00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4-013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建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朱建林作为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
凯大催化(830974)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6:00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要求,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朱建林、史莉佳、彭兵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根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结合其他相关资 料,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形成如下结论: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在公司或 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 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