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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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腿变鸡翅根,贪污学生营养餐30万余元!最高法披露
新浪财经· 2025-09-11 10:14
最高人民法院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发布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旨在以案释法 震慑违法犯罪 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2] 案例一:滥用亚硝酸盐致学生中毒 - 2021年4月 餐饮服务提供者侯某在向小学供餐的排骨中违规添加亚硝酸盐 导致56名学生中毒住院[3][4] - 法院认定侯某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后果特别严重 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 - 典型意义在于明确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存储、使用亚硝酸盐 此案体现了对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犯罪的从严惩处立场[5][6] 案例二:鸭肉卷冒充牛肉卷销售 - 2020年至2021年3月 罗某采购鸭脯肉卷(20元/千克)后冒充肥牛卷 以32元/千克至44元/千克的价格销售至大学餐厅等机构 销售金额达12万余元[7][8] - 检测结果显示涉案产品未检出牛源性成分 检出鸭源性成分 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并处罚金十万元[8] 案例三:贪污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 - 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 专项资金管理人员施某以鸡腿涨价为由 未经请示即授意供应商以鸡翅根代替鸡腿向小学供应[10][11] - 施某通过虚开发票报账获取专项资金54.7万余元 扣除实际货款和自行采购花费后 将剩余30.3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11] - 法院认定施某行为构成贪污罪 鉴于其认罪认罚并退缴全部赃款 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二十万元[12]
将鸡腿换成鸡翅根贪污学生营养餐资金,最高法发典型案例
中国新闻网· 2025-09-11 05:27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遴选发布8个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1] - 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涉及从校外到校内、从食材供应商到监管主体等不同领域和主体 [1] 餐饮服务单位违法使用亚硝酸盐案例 - 饭店老板侯某在明知禁止使用的情况下,于2021年4月8日向小学供餐的排骨中添加亚硝酸盐,销售金额400余元,导致56名学生中毒住院 [2] - 经检测,涉案排骨汤内亚硝酸盐含量高达1396毫克/千克,远超国家标准规定的最大残留量30毫克/千克至70毫克/千克 [2][3] - 被告人侯某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2] 食材供应商销售伪劣产品案例 - 供应商罗某在2020年至2021年3月期间,以20元/千克采购鸭脯肉卷,冒充肥牛卷以32元/千克至44元/千克的价格销售给大学餐厅等机构 [4] - 罗某销售涉案鸭脯肉卷金额共计12万余元,最终因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4] 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人员贪污案例 - 专项资金管理人员施某在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期间,以鸡翅根代替鸡腿供应,通过虚开发票报账获取专项资金54.7万余元 [5] - 扣除实际货款19.2万余元和自行采购花费5.1万余元,施某非法占有剩余资金30.3万余元 [5] - 被告人施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