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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十二批)
新浪财经· 2025-12-25 05:02
市场监管执法行动概览 -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生消费领域突出问题 深入推进“铁拳行动”“铸剑行动” 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 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1] 郴州市珠宝店计量与消费侵权案 - 当事人鄢某在2025年4月2日进行黄金回收交易时 使用两种不同重量的托盘称重 导致交易黄金重量存在少记情况 且其使用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天平未经强制检定 [1] -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并作出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 [2] -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保障交易公平需保障度量衡准确 监管重心需下沉到与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最后一米” [3] 通道县不合格校服生产销售案 - 2025年3月 对某小学校服抽样检验发现 其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为不合格产品 该批校服由怀化某服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 共计825套 货值金额3.8万元 [3] -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233元 罚款19420元的行政处罚 [4] - 本案是守护学生校服质量安全的典型案例 推动监管部门建立从原料进货到采购验收的全链条 可追溯质量监督体系 对不合格产品采取“零容忍”态度 [5] 怀化市商标侵权包装生产案 - 2025年3月 执法中发现涉案产品印有“容声电器”商标的包装由芷江某厂生产 该厂受委托生产相关外包装纸箱400个 所使用的商标未经权利人授权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销售金额1920元 [6] -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没收印有侵权商标的专用模具26个 并处以18000元罚款 [7] - 本案是知识产权“源头治理”的典型案例 聚焦商标侵权链条的上游包装印制环节 查处帮助侵权行为 向代工行业释放“接单必核商标授权”的信号 实现了“打击一个 规范一业”的效果 [8][9] 娄底市豆制品批发配送中心违法经营案 - 某豆制品批发配送中心存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经营预包装香干 未建立出厂检验记录 未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等多项违法行为 经检验涉案食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10] -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47422元 罚款50000元 没收违法产品及工具的行政处罚 [11] -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强调食品生产许可 出厂检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制度的重要性 即使食品检验合格 无证生产与标签造假也突破了法定准入与信息公示底线 对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2] 长沙市食品百货店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长沙市雨花区某食品百货店通过淘宝店铺销售的黑芝麻油产品 酸价项目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为不合格产品 调查发现当事人不在注册地址经营 且通过多种手段无法取得联系 后经与司法机关联动发现其通过另一营业执照继续经营 [13] - 鉴于当事人拒绝 逃避调查 情节严重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4年10月依法作出罚没85350元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并对经营者作出五年内不得申请许可或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的行政处罚 [14] - 该案直击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失效与“技术性违规”风险 针对经营者逃避监管的恶劣情节依法严惩 彰显了法律震慑效果 [15]
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市级第一批食品监督抽检结果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07-14 07:53
食品抽检总体情况 - 2025年市级第一批食品监督抽检涉及1115批次食品,合格1064批次,合格率95.4%,不合格51批次,不合格率4.6% [3] - 抽检覆盖26大类食品,其中餐饮食品(122批次)、食用农产品(244批次)、调味品(94批次)为抽检量前三的品类 [3] - 不合格产品集中在7大类:餐饮食品(11批次)、食用农产品(27批次)、调味品(5批次)占不合格总数的84.3% [3] 不合格产品问题分类 餐饮食品 - 主要问题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检出值0.013-0.226mg/100cm²,标准不得检出)和极性组分超标(煎炸用油检出40.8%,标准≤27%)[3][4][6] - 涉及餐具(筷子、骨碟)和煎炸过程用油,覆盖镇江京口区、润州区等10家餐饮门店 [3][4][6] 食用农产品 - 农药残留超标占比最高(27批次),包括草莓(烯酰吗啉0.11mg/kg,标准≤0.05mg/kg)、豇豆(噻虫嗪0.35mg/kg,标准≤0.3mg/kg)等 [3][4][5] - 兽药残留问题突出:牛蛙检出恩诺沙星223μg/kg(标准≤100μg/kg),鸡蛋检出氟苯尼考44.9μg/kg(标准≤10μg/kg)[5][6] 调味品与豆制品 - 镇江香醋总酸含量仅1.283g/100mL(标准≥4.50g/100mL),白芷二氧化硫残留0.721-0.942g/kg(标准不得使用)[3][5][7] - 豆制品存在铝残留超标(304mg/kg,标准≤100mg/kg)和非法添加苯甲酸(0.131g/kg)[3][4] 区域分布特征 - 丹阳市不合格批次最多(14批次),涉及新桥梦想城超市、后巷中心农贸市场等 [5][6] - 扬中市检出高风险违禁药物:牛里脊肉含克伦特罗3.29μg/kg(不得检出)[7] - 京口区餐饮单位卫生问题集中,6家门店餐具洗涤剂残留超标 [3][4][6]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4月和5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显示 豆制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05-20 04:42
豆制品抽检不合格情况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4月和5月共开展8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重点关注豆制品 [1] - 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包括柠檬黄、苯甲酸及其钠盐、铝的残留量 [1] - 不合格企业分布在杭州市、金华市、丽水市、嘉兴市等地,属地监管部门已启动调查处理 [1] 具体不合格批次详情 - 4月1日第10期抽检:3批次千张柠檬黄超标,涉及温州市鹿城区花慕生鲜店、杭州亩鲜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新街阿坚副食品店 [2] - 4月7日第11期抽检:1批次瑞安市桥邻菜市场香干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 [2] - 4月14日第12期抽检:2批次千张和五香豆干铝残留超标,涉及义乌市乡蓬食品商行、杭州萧山新街阿坚副食品店 [2] - 5月6日第15期抽检:1批次青田县徐烨锋豆制品加工厂油豆腐铝残留超标 [2] - 5月12日第16期抽检:1批次嘉兴亿里福市场红香豆干铝残留超标 [3] - 5月15日第17期抽检:1批次萧山南门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千张柠檬黄超标 [3] 食品添加剂违规原因分析 - 柠檬黄超标可能因生产企业为改善色泽或掺假滥用色素 [3] - 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可能因企业为延长保质期或弥补卫生条件不足 [4] - 铝残留超标可能因含铝添加剂使用量失控、复配添加剂铝含量过高或原料受污染 [5] 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 国家标准GB 2760规定豆制品中不得使用柠檬黄和苯甲酸及其钠盐 [3][4] - 铝残留量(干样品)最大限值为100mg/kg [5]